中評社香港11月28日電/聯電榮譽董事長曹興誠在11月二度登報,提倡“兩岸和平共處法”,同時引法與陳水扁間的口水戰;據壹週刊報道,曹興誠強調自己是個政治大外行,此舉只是替社會做點公益,並表示只要陳水扁敢正面辯論,他就會一直在報紙跟部落格上和他戰下去。
曹興誠連續在11月12日、11月20日,共砸下600萬在各大報發表“兩岸和平共處法”;他表示這個想法來自於企業倂購實務,他說,“兩岸就是兩家上市公司,兩家公司要合併,收購方要開條件,給被收購方的公司股東來決定,是否願意被併購,只要被合併方的股東同意,合併案自然就能成功。”不料,陳水扁主動反擊,指責曹興誠“操弄政治、反獨促統。”曹興誠不甘示弱的再度登報,批評陳水扁“不斷在台灣內部分化,只想擷取權力愚弄百姓,根本沒什麼理想。”曹興誠又在11月26日,在部落格上砲轟“李登輝、陳水扁兩位先生,‘誤國’近20年。”,累積了5萬多名網友瀏覽,近千條的留言。
其實,早在1996年,曹興誠就曾經對“前監察院長”陳履安提過“兩岸和平法”,隨後也跟不少藍綠人士提起,但並不受人採納,又碰上了“和艦案”,容易被戴上“企圖影響司法”的帽子。曹興誠的“和艦案”官司一審宣判無罪,雖然檢方仍持續上訴,但曹興誠說,自己一定會堅持走下去。
東森新聞指出,曹興誠的登報砲轟政治人物,其實早有先例,早在2005年2月“和艦案”,他便刊報發表聲明,批評“中芯張汝京個性好大喜功,喜好吹噓,並嚴厲指責檢調對企業搞‘白色恐怖’。”,隨後,曹興誠又爲美國要求聯電重編財報事件,遭金管會罰5萬元,他憤而登報揚言聯電下市;個性鮮明的曹興誠,槓上扁政府的事蹟也不少,2000年聯電欲建置新晶圓廠於新竹,當時民進黨新竹市市長蔡仁堅以環評問題摯肘,曹興誠憤而宣布前進新加坡設廠;2002年台聯“立委”羅志明與林志隆在聯電股東會質疑,聯電賤賣八吋晶圓廠舊設備,並透過大陸蘇州“和艦科技公司”興建八吋晶圓廠,懷疑有偷跑之嫌,結果曹興誠首開竹科先例,憤而拒絕媒體採訪股東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