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4月16日電/台灣《壹週刊》今天報道,“最高檢察署特偵組”檢察官將對涉及“國務機要費案”的陳水扁限制出境, 因同案被起訴的扁妻吳淑珍也將被限制出境。對此,“最高檢察署”今天表示,凡“總統”所涉“內亂或外患罪”以外的任何犯罪行為罪,均將於“總統”卸任後,再依法處理。
“最高檢”今天的說法,並未否認扁珍可能在520卸任後被起訴。
“最高檢察署”發布新聞稿表示,依據“憲法”五十二條,“總統”除犯“內亂或外患罪外”,非經罷免或解職,不受刑事上之訴究。所謂“不受刑事上之訴究”,是指刑事偵查及審判機關,於‘總統’任職期間,除非‘總統’涉犯內亂或外患罪,否則暫時不得以‘總統’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而進行偵查、起訴與審判程序。
“最高檢”指出,依照法律,凡“總統”所涉“內亂或外患罪?以外的任何犯罪行為罪,均將於卸任後,再行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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