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6月9日電/中國國務院總理溫家寶8日簽署第526號國務院令,公佈《汶川地震災後恢復重建條例》。《條例》明確規定,對學校、醫院、體育場館、博物館、文化館、圖書館、影劇院、商場、交通樞紐等人員密集的公共服務設施,應當按照高於當地房屋建築的抗震設防要求進行設計,增強抗震設防能力。
《條例》要求,城鎮恢復重建應當充分考慮原有城市、鎮總體規劃,注重體現原有少數民族建築風格,合理確定城鎮的建設規模和標準,並達到抗震設防要求。
《條例》要求,國務院有關部門應當組織對地震災區地震動參數、抗震設防要求、工程建設標準進行復審;確有必要修訂的,應當及時組織修訂。地震災區的抗震設防要求和有關工程建設標準應當根據修訂後的地震災區地震動參數,進行相應修訂。
《條例》強調,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地震災後恢復重建工程進行竣工驗收時,應當重點對工程是否符合抗震設防要求進行查驗;對不符合抗震設防要求的,不得出具竣工驗收報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