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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居民赴台旅遊 首發團7月4日啟動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8-06-13 12:04:55  


7月18日起將正式實施大陸居民赴台旅遊,7月4日啟動首發團。
  中評社香港6月13日電/海峽兩岸關係協會與海峽交流基金會,經平等協商,達成《海峽兩岸關於大陸居民赴台灣旅遊協議》,於13日在北京簽署。根據該協議附件,將自7月18日起正式實施大陸居民赴台旅遊,於7月4日啟動首發團。

  這一協議內容涉及聯繫主體、旅遊安排、誠信旅遊、權益保障、組團社與接待社、申辦程式、逾期停留、互設機構等方面。

  新華社報道,根據協議,雙方同意赴台旅遊以組團方式實施,採取團進團出形式,團體活動,整團往返;雙方應共同監督旅行社誠信經營、誠信服務,禁止“零負團費”等經營行為,倡導品質旅遊,共同加強對旅遊者的宣導。

  協議指出,雙方應積極採取措施,簡化出入境手續,提供旅行便利,保護旅遊者正當權益及安全;雙方同意各自建立應急協調處理機制,相互配合,化解風險,及時妥善處理旅遊糾紛、緊急事故及突發事件等事宜,並履行告知義務。

  雙方同意就旅遊者逾期停留問題建立工作機制,及時通報信息,經核實身份後,視不同情況協助旅遊者返回。

  雙方還同意互設旅遊辦事機構,負責處理旅遊相關事宜,為旅遊者提供快捷、便利、有效的服務。

  這一協議的附件對大陸居民赴台旅遊作出了具體安排:接待一方旅遊配額以平均每天3000人次為限。組團一方視市場需求安排。第二年雙方可視情協商作出調整。旅遊團每團人數限10人以上,40人以下,自入境次日起在台停留期間不超過10天。

  協議自雙方簽署之日起7日後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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