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設匯率司
引人注目的是,央行內設機構中設置了一個新的部門——匯率司。匯率司將更多地承擔政策決策層面的工作,而非具體操作。
新“三定”規定中,匯率司主要職責被確定為:擬訂人民幣匯率政策並組織實施;研究、制訂並實施外匯市場調控方案,調控境內外匯市場供求;根據人民幣國際化的進程發展人民幣離岸市場;協助有關方面提出資本項目兌換政策建議;跟蹤監測全球金融市場匯率變化;研究、監測國際資本流動,並提出政策建議。
彭興韻說,隨著匯率制度改革的逐步深入,匯率靈活性進一步增強,其對宏觀經濟的影響也在增強。“新經濟形勢下,專門設置部門研究匯率問題很有必要,這凸顯了央行對匯率政策的重視程度,匯率在宏觀調控中的作用有望進一步加強。”
“設立匯率司可以更加細致地對匯率政策進行研究,有助於深化外匯管理體制改革,加強跨境資本流動監管。” 民族證券分析師李媛說。
進一步強化反洗錢和徵信職能
2003年9月央行“三定”調整時,新增了反洗錢和管理信貸徵信業兩項職能。隨著經濟形勢的發展,此兩項職能在當前需要進一步加強,這一必要性也在此次新“三定”規定中得以明確。
洗錢活動是國際公害,且日益猖獗。近年來,我國高度重視反洗錢和反恐融資工作,制定並實施了反洗錢法,2007年我國還成為了世界著名反洗錢國際組織— —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FATF)的正式成員。打擊洗錢活動任重道遠。此次新“三定”規定中,明確央行承擔全國反洗錢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監督管理的責任,負責涉嫌洗錢及恐怖活動的資金監測的重要職責。
建設社會信用體係意義重大。近年來,央行徵信建設取得重要突破。到今年上半年,央行組織商業銀行建成的企業和個人徵信係統,已經為全國1300多萬戶企業和近6億自然人建立了信用檔案。
對徵信管理局的職責,央行新“三定”規定中明確,要組織擬訂徵信業發展規劃、規章制度及行業標準;擬訂徵信機構、業務管理辦法及有關信用風險評價準則;建設金融徵信統一平台,推進社會信用體係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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