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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偵組追扁家洗錢 查案幅度史無前例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8-08-15 17:32:44  


  中評社台北8月15日電/“最高檢察署特偵組”上午證實,偵辦“國務機要費案”除了追查陳水扁支領費用涉及貪污案情外,將全面清查扁家海外資金是否為犯罪所得,“查案幅度超過前台灣高檢署查緝黑金行動中心的辦案範圍。”

  台灣《聯合晚報》報導,“特偵組”自“國務機要費案”起訴書基礎案情發展,基於相關犯罪事實不可切割的偵查策略考量,未來,凡是捲進弊案的扁家親戚,包括黃百祿、趙玉柱兩個陳水扁親家成員,都有可能因扁家涉及海外洗錢遭致調查。

  “特偵組”也證實,經過7月24日、8月12日兩度傳訊陳水扁後,由於陳水扁提出選舉結餘款捐出3.4億元等答辯,特偵查在調閱查證案情後,會繼續傳訊陳水扁出庭。

  “國務機要費案”發言人朱朝亮指出,過去查黑中心是偵辦陳水扁、吳淑珍夫妻違法詐領148萬元的“國務機要費案”,“特偵組”日前接獲來自瑞士的疑似洗錢資料,“內容中的確有可以再發展的空間”,會全面清查有關資金。

  截至昨天陳水扁自爆吳淑珍匯款到海外前,外界始終認為“國務機要費案”再啟偵查,只是根據前查黑中心檢察官陳瑞仁的起訴範圍“依樣畫葫蘆”,特偵組上午明確表態,已重新釐定偵查範圍,擴大追查與扁家資產有關的所有犯罪疑情。

  “特偵組”指出,再辦“國務機要費案”,目前只有簽分陳水扁一人為特偵字案被告,由於吳淑珍業經起訴並移審台北地院,因此,如有需要吳淑珍出庭作證,將會以證人身分對她發出傳票以利查證陳水扁是否犯罪。

  “特偵組”說,“錢在帳戶中轉來轉去,不構成犯罪”,“不過,如果吳淑珍透過媳婦黃睿靚匯出的海外資金與“國務機要費案”、扁嫂炒股案、巴紐醜聞等案件有關,則不排除先追加起訴陳水扁“國務機要費案”涉及貪污,再分案追查扁的其他洗錢管道與犯罪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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