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葉盛茂將九十五年澤西島洗錢案的“情資”呈報陳水扁之後,為什麼才隔月黃睿靚就將帳戶從英國移到瑞士?
第三,如果真是年初就已接獲葉盛茂當面呈報,證實扁嫂確有匯款海外的情事,而扁也確有“依判斷處理”,那麼為什麼不清楚交代到底判斷了什麼?處理了什麼?特別是為什麼硬生生拖了八個多月,直到瑞士司法單位要求調查的函文到了“外交部”,才匆匆開記者會坦承?這八個月時間,扁做了些什麼?何以對海外帳戶一事從不發一言?
沒錯,葉盛茂的作為已經讓“調查局”蒙羞,但葉盛茂的坦白還是有正面的作用。至少在當下,它讓扁家所涉的洗錢疑雲,有了新的突破點,它也讓扁所編織的謊言,越來越站不住腳。所謂“扁今年初才知悉”的說法不攻自破,所謂“全是選舉結餘款”的說詞已逐漸崩解,吳淑珍想要一肩全攬的防火牆,也正在瓦解中,如今甚至還多了一項隱匿公文罪。葉盛茂的行徑確實不容原諒,但葉的“認罪協商”之舉,倒是一個重要的示範,惟有更多“局內”關係人選擇認罪協商,才能讓扁家所串好的說詞,一項項的不攻自破。
社論表示,葉盛茂這一環節解開以後,另一項需要解開的環節就是“檢察總長”陳聰明了,不論葉盛茂的舉證是否屬實,至少已提示了陳聰明有可能早在年初就已掌握扁家洗錢的事證,再加上他曾在扁家弊案頻傳之際,毫不避嫌的赴黃芳彥的晚宴,不論此刻陳聰明發表多麼強硬的否認聲明,他已經無法再做完美的切割,某種程度上,他已經是這樁弊案的關係人之一了,做為正在調查相關案件特偵組的上級長官,他至少該做最起碼的迴避了。
社論最後說,扁家弊案短期內是無法落幕了,到目前為止這樁弊案已經拖垮了民進黨的形象,也摧毀了“調查局”多年經營的公信力,台灣辛勤打造數十年的民主與法治資產,也幾乎在這樁弊案上被消耗殆盡。“調查局”若還想挽回其昔日“打擊犯罪”的聲望,就在這樁弊案調查上展現其專業吧!同樣的,前“調查局長”葉盛茂如果想挽回其公務員的最後尊嚴,就將昔日所有曾經替扁掩蓋過的“情資”,誠實的給外界一個交代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