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0月2日電/聯合報今天發表台灣新社會智庫副總幹事梁文傑的文章指出,臺灣“衛生署長”林芳郁下台下得不甘不願,他不認為把三聚氰胺的含量標準定為二點五ppm(也就是每公斤二點五毫克)有什麼不對,還呼籲民眾要信任學者專家的意見。這幾天,“聯合報”和“三立大話新聞”又對二點五ppm這個標準是否被國際採納針鋒相對。
林芳郁下台,是因為他政策變變變,前天晚上還說要商品全部下架,第二天又變成只要三聚氰胺含量低於二點五ppm就算安全。此舉不但忙翻賣場工作人員,廠商的商譽和民眾信心也被打到潰不成軍。
文章認爲,光是政策一夕丕變、政務官帶頭作亂這一點,林芳郁就是被罵有理,下台活該,沒什麼委屈可言。但單就二點五ppm這個標準本身來說,我們卻必須承認香港和歐盟“國家”確實加以採用,也確實在合理範圍之內。
怎麼說合理?首先要清楚的是,從一九三○年代被發明以來,三聚氰胺就被普遍用在殺蟲劑、合成樹脂、塑膠產品中,且經常伴隨食品的容器和包裝進入食物鏈。
正因為三聚氰胺普遍存在於食物中,歐盟遂於一九八六年把三聚氰胺的“每日可忍受攝取量”(TDI)定在人體每一公斤體重,每天可以忍受零點五毫克的三聚氰胺。也就是說,如果是一個體重六十公斤的成人,只要每天攝取不超過卅毫克,就不致對健康發生危害。美國的標準比較低,把TDI定在零點六三毫克。紐西蘭的標準更低,把TDI定為五毫克。但不管標準是高是低,都表示三聚氰胺並不是吃了就會死的毒藥,而是像生活中大多數的化學物品一樣,都有一個人體可以忍受的範圍。
按照這個標準,那麼二點五ppm不能算把關不嚴。簡單換算一下,如果某種餅乾或巧克力的三聚氰胺含量是二點五ppm,那麼一個六十公斤的成人一天得吃下十二公斤才算不安全。對於一個廿公斤的兒童來說,一天也要吃下四公斤才會發生危險。
目前在中國檢測出的腎結石兒童之所以致病,是因為長期服用三聚氰胺平均含量廿九ppm,最高含量甚至達到二五六三ppm的奶粉。所以香港在九月廿三日以二點五ppm為檢測標準,歐盟也從九月廿六日起,以二點五ppm做為海關檢測和銷毀標準。
而之所以把數值定在二點五ppm,是因為根據歐盟的資料,市售包裝咖啡、柳橙汁、酵母乳和檸檬汁的平均三聚氰胺含量是○點五四、○點七二、一點四二 和二點二ppm。低於二點五ppm,其實都算是“正常”。歐盟食品安全局顯然認為這個標準已非常嚴格,可以“確保一個高安全範圍”。
“衛生署”現在被罵怕了,不再談二點五ppm,而採用“驗出,就下架”的高標準。但這個標準若真要嚴格執行,我們生活中大部分食品恐怕都得禁止販售。“衛生署”會怎麼做?當然是對檢測結果秘而不宣,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到頭來,“零容忍”依然是一個自欺欺人的口號,而台灣人還是可以用阿Q式的精神勝利法,號稱自己的衛生安全標準比歐盟還嚴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