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奧麥王者之戰 耍“酷”不得,靠“異”不行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8-10-05 09:47:40  


 
  “酷”這個字,源自上世紀四十年代的黑人爵士樂人,並由Miles Davis以及Charlie Parker等著名爵士樂人用音樂帶到主流裡。從此,嬉皮士用之,廣告人用之,網路工程師也用之,最後,人人也用之。流行用語壽命短促,但“酷”這個字生存至今無出其右。

  在回應美國經濟崩壞以及華爾街救市方案先遭遇滑鐵盧,奧氏還是一貫的酷:以幽默和沈著作回應。

  唯說到他的酷,卻又不是完全討人喜歡的,而是靠近冷冰冰的酷。也是這分沈著,讓他面對熾熱的美國種族政治時遊刃有餘。說到挽教經濟,他就讓人有在紛亂中不願惹事之感。

  奧氏的酷,當然是他魅力所在。不過,即使是他最忠堅的粉絲也怕他跟民間跟現實抽離得太遠。“也許,他就是酷得不能變熱。問題是,我們從他的激情裡看到的實在太少:到底什麼才是他關心的呢?”《華盛頓郵報》專欄作家Richard Cohen如此寫道。

  恰恰相反,從沒有人用“酷”來形容麥凱恩,除非好奇這位退役軍人何時會按捺不住。說麥氏的“異”,一切可追溯到二千年,那時,他把自己標榜為一人獨行、一人強者、一個敢於向黨的路線說不的人。

  據文章介紹,原裝正版的“異士”(maverick)名叫Samuel Maverick,是十九世紀得州一個管有牧場的地主,從不會為自己的牛費心打烙印。此後,沒有標籤且四處遊蕩的小牛,就稱為“maverick”。後世就把這個字延伸為西方個人主義,並漸次解讀為獨來獨往、拒絕靠邊站的個人意志。

  文章說,Samuel Maverick很有個性,同時又是個不錯又不經意的造字者。他杜撰了“gobbledegook”這個字來形容政客們狗屁不通的言論。

  過去兩星期,麥氏又跟大家示範了當一個異士的兩面生涯:暫緩選舉工程,回到華盛頓,再一次顯示他的異,最終此舉看來助力不大,並可能招致國會內的共和黨人的口誅筆伐。結果,麥氏看起來躁動,反應有點兒遲鈍。

  他為隨著自己的鼓聲步操而自豪,但一個人打鼓太多,是會變成聾子的。堅持自己信念,獨來獨往,這都是美國國人讚賞的素質,但現在佔著白宮的那個異人同樣如是,只是大多數美國人急不及待他的離去。

  是的,“酷”的奧巴馬得到很多的非裔美國人和年輕選民支持。“異”的麥氏就藉著敢於冒險一博,跟支持度插水的共和黨劃清界線以及挑選佩林這位女版Samuel Maverick搭檔參選拉抬選情。

  可是,當下美國金融風暴愈演愈烈,這兩頭車馬也極需要把自己抽離於“酷”和“異”之中:奧氏的希望取決於少一點“酷”;麥氏就要確保“異士”這個牌匾不會把自己弄得一身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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