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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就外媒及記者採訪條例答問(全文)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8-10-18 15:27:16  


 
  追問:新條例是否已公布並已開始實施?

  答:新條例今天已經對外公布並開始實施。新條例全文已於今晚11時45分通過新華社對外發表。

  問:當你將這部法規告訴中國的官員時,你將告訴他們新法規對中國有什麼好處?對他們有什麼好處?

  答:我會告訴他們,改革開放是中國的基本國策。要讓中國同世界更好地相互了解,相互理解,相互合作,相互融合,新聞媒體是非常重要的媒介。只有你對媒體更公開,更透明,提供更多的信息,媒體才能幫助你。當然,不要指望媒體只報道中國好的、進步的和發展的一面,也要承受他們可能報道一些你不願意被報道的問題。

  在執行奧運《規定》的一年多時間裡,中國的各級官員已經很大程度地提高了這種認識,我相信這樣情況會得到進一步改善。

  同時,我也要求外國記者在享受新條例帶來的便利的同時,也要遵守條例規定的外國記者的義務,這樣雙方才能建立信任。

  問:中國的學者和專家在決定是否接受採訪時將會有多大的自由,他們會不會受到本單位的幹擾?

  答:我不想干預一個中國公民接受記者採訪的決定過程,不管他是商人、學者、專家,還是政府官員,是否接受採訪由他們以自己的方式做出決定。

  問:除西藏自治區外,外國記者赴其他藏區採訪還有什麼限制性規定嗎?

  答:外國記者赴西藏採訪需要根據西藏自治區政府的有關規定向西藏自治區外辦申請辦理“進藏批准函”,希望大家遵守。

  至於西藏之外的藏族聚居區,新條例同樣適用。

  問:為什麼西藏和其他藏區如此特殊呢?有人諷刺說,中國不少法律寫得很漂亮,但是執法卻相去甚遠,你對此有何評論?

  答:關於你提到的第一個問題,西藏自治區政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制定了相關規定。作為外交部官員,我不對沒有被授權回答的問題做出解釋。

  關於你提到的第二個問題,如果你是指奧運《規定》沒有得到有效執行的話,我會很失望。不知道你的記者同事們會不會同意你的觀點。我也不知道你到底去了多少地方採訪,遇到了多少問題。但是這麼長時間你並沒有與我們溝通,我的同事也沒有接到你的抱怨。一些外國記者就奧運《規定》的執行提出了一些意見,也有一些抱怨,我們都很重視,出現了問題我們也與有關部門聯繫。目的就是為了讓《規定》最大程度地得到執行。如果說奧運《規定》在執行過程中一點問題都沒有,這不符合事實,但說《規定》執行情況相去甚遠也不符合實際。減少出現問題需要雙方建設性的合作。中國各地、各級政府要執行法規,外國記者在採訪過程中也應該遵守中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這是相互的。只有雙方都朝這個方向做建設性努力,新條例才能盡快得到全面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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