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0月28日電/歐盟委員會28日宣布,已批准德國政府日前通過的5000億歐元金融救市計劃。
新華社報道,根據歐盟相關法規,成員國在對其金融機構提供救助時必須獲得歐盟委員會的批准,此舉旨在防止歐盟成員國通過向其金融機構提供政府補貼進而影響市場競爭。
歐盟委員會在一份聲明中說,在德國政府作出一係列承諾後,歐盟委員會認為德國的救市計劃符合歐盟相關規定,有助于穩定金融市場,不會對競爭造成不必要的扭曲。
作為歐洲多國聯手應對金融危機行動的一部分,德國政府本月13日宣布,將出資5000億歐元救助金融機構,以緩解信貸緊縮局面。17日,德國聯邦議院通過了這一計劃。
根據該計劃,德國政府將為德國銀行間貸款提供擔保,總額為4000億歐元。此外還將建立一個約800億歐元的特別基金,幫助銀行增加自有資本,這一特別基金的有效期截至2009年年底。在緊急情況下,德國政府還將出手買入銀行壞賬,幫助其渡過危機,為此德國聯邦政府準備了約200億歐元的預防性資金。
此前,歐盟委員會已批准了英國政府提出的總額高達5000億英鎊(1英鎊約合1.6美元)的大規模救市方案。迄今,歐盟各國公布的金融救市計劃總額已超過2萬億美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