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1月25日電/近日,中央紀委、國家發改委、監察部、財政部、審計署聯合發出通知,強調加強對今年新增1000億元中央投資的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
新京報報道,通知指出,為管好用好新增中央投資,必須加強對使用新增中央投資的項目的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由中央紀委、監察部牽頭,成立中央擴大內需促進經濟增長政策落實檢查工作領導小組,對新增中央投資項目進行全過程監督檢查,先期派出24個檢查組,擬於11月下旬陸續派出。
中央檢查組具體任務主要為,檢查新增中央投資,有無用於黨政機關辦公樓等樓堂館所項目等。檢查資金管理使用是否做到了公開透明,是否存在滯留、擠占、截留、挪用以及虛報冒領、鋪張浪費建設資金等情況,檢查國家機關及有關單位工作人員在項目建設過程中是否存在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索賄受賄等違紀違法問題。
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中央檢查組要及時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有關地區和部門要認真整改。對地區和部門項目安排不當、投資方向不符合要求以及項目建設進展緩慢等問題,中央檢查組可建議發展改革部門收回投資,繳回中央國庫,核減該地區、部門安排投資的數額。
對檢查中發現的玩忽職守、弄虛作假、貪污受賄和截留、擠占、挪用項目建設資金等違紀違法問題,要及時移交紀檢監察機關,由紀檢監察機關對責任單位和個人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