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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朔:扁案牽連極多 法庭鬥爭必空前激烈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8-12-22 09:56:40  


  中評社香港12月22日電/政論家南方朔今天在香港媒體撰文說,台灣的扁家弊案,連日來陳水扁和“國安會”前秘書長邱義仁這兩個要角在是否有羈押必要的問題都告獲勝。陳水扁再度“無保獲釋”,而邱義仁則在被關了50天後,終於在19日以台幣50萬“交保釋放”。

  對於陳水扁無保釋放,有許多人都難以接受,台灣民意反對的高達52%。但18日就此問題再開庭,陳水扁又再獲勝。緊接著第二天,邱義仁也交保釋放。這兩人的獲釋,在台灣已引發一陣喧嘩爭論。而在香港及中國大陸,由於多數人有著反台獨的基本立場,因而對這兩人多少都有點恨不得把他們關起來的心情,因而對他們的獲釋,可能更加難以接受。

  文章指出,但政治及道德的好惡是一回事,司法及人權則是另一回事。我對陳水扁及邱義仁這種人極為厭惡,但我仍然認為這兩人的無保或交保釋放,乃是正當的裁定。台灣的裁定法官是站得住腳的。他們沒有媚俗的向民意示好,這未嘗不是很有道德勇氣的一種擔當。在此願意為台灣的法官講兩句公道話。

  扁家弊案多得難以勝數,近年來浮出枱面的只是其中較大的部分而已。除了弊案外,他們整個家族和親信那種權力的張狂,也的確讓人歎為觀止。這個家族的“道德死”已無可懷疑,但因台灣政治長期以來皆藍綠對立,立場決定一切,是非對錯擺在一邊,因而民進黨內還是有相當的死忠分子情義相挺,因而“道德死”的陳水扁是否“政治死”,可能還不確定,大概只能說是“政治半死”。但在司法上,則情況就完全不同了。司法講究“無罪推定”,一個人在有罪定讞前,都應假設為無罪,因而像陳水扁等所涉及的貪腐案,檢察官這方面就特別責任及挑戰重大﹕

  ——檢案官可藉著調查、國際司法協查、偵訊、說服等方式取得證據及供辭,但有了供辭還不夠,供辭必須落實到證據上,當供辭已落實為證據,這時候縱使串控及翻供,也將毫無意義。法官表示﹕“本案已經起訴,顯見檢察官已就本案相關事證加以鞏固。”所說的就是這個道理。無論任何國家的司法,只憑供辭和自白難以斷案,必須在證據上力求鞏固,因此在起訴後以串供等為繼續羈押的理由,當然已站不住腳。同樣的道理對邱義仁亦然。

  ——陳水扁所涉案件極多,設若各項罪名都被確定,則其刑期將會相當長,而且扁案仍有不下台幣10億尚未見下落,因此就檢察官或一般人立場,認為他有逃亡之虞,要求羈押,這種說法並非無理。可是換個角度,扁已做到“元首”高位,縱使被判重罪,對自己和對民進黨的影響也好過他畏罪逃亡海外,棄家人與民進黨於不顧,因此認為他絕無逃亡之虞,這種說法可能更有道理。基於此,對這種問題不能以臆測當做合理的懷疑,而必須更加就事論事。陳水扁至今仍有禮遇所派遣的隨扈,既是隨扈,除了保護之責外,當然也負有全派掌握其行蹤之責,而根據過去的紀錄,亦無陳水扁脫離隨扈,完全私人活動人之前例。既然如此,以“逃亡之虞”為還押的理由,自然有點牽強。法官認為這樣的理由不充分,其立論也同樣站得住腳。

  ——如果將陳水扁羈押,他對其他當事人即不再有威脅,這當然也是檢察官要求還押的理由。但由最近的一些事端,所謂證人受到威脅,有許多乃是當證人基於畏懼或良知,而供出案情,在一般人的世俗觀念裏,這乃是“背叛”,他們除了內心的掙扎外,同時也會受到長期以來朋友圈的排擠甚或冷嘲熱諷,壓力之大不庸待言。諸如此類的壓力和他們的恐懼,乃是扁家弊案裏最值得做人性討論的課題,扁及扁家人指摘或抨擊這些人,並不能用簡單的“威脅”或“危害”看待之。法官不接受檢察官的說法,其實也是站得住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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