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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毅:洪英花弟司法黃牛案是蔡守訓判的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9-01-05 12:05:12  


邱毅指出,洪英花把法院當成了旅館,想休息就休息,司法院怎麼讓這種人回任法官?(中評社黃惠玟攝)
  中評社台北1月5日電(記者 黃惠玟)國民黨“立委”邱毅再度槓上聲援陳水扁的士林地院庭長洪英花!邱毅今天上午指出,洪英花的弟弟、前“國大代表”洪啟明的司法黃牛案,被判徒刑兩年、褫奪公權3年,就是法官蔡守訓判的。

  邱毅表示,洪英花向媒體投書,撰文批評蔡守訓押扁違法“違憲”,根本就是挾怨報復,而且洪英花還三進三出法院,等於把法院當成了旅館,這種人竟然還可以升庭長!

  邱毅是在司法委員會中對洪英花提出指控。他指出,洪的弟弟洪啟明於1995年4月充當司法黃牛,告訴被害人說,他的姐姐是法官,司法界關係很好這個案子一定可以擺平,結果這個案子被送到台北地方法院後,就是由蔡守訓承審。當時,蔡守訓判洪啟明徒刑2年、褫奪公權3年,讓洪英花相當不高興。

  邱毅指出,洪英花的另一個弟弟洪樹聰則介入土地仲介案,1995年9月遭到收押,有趣的是,洪樹聰曾擔任前台灣省議會議長劉炳偉時期的台灣省議會公關室主任,前“總統府副秘書長”陳哲男的韓國濟州島行程,就是由洪樹聰安排。

  邱毅認為,就因為兩個弟弟被判刑,導致洪英花對檢察官挾怨報復,特別是對蔡守訓很不諒解,與蔡守訓有如此的糾葛,洪英花可以撰文批評蔡守訓押扁是違法又“違憲”嗎?

  邱毅爆料,過去10年間,洪英花選過“立委”、“國大”、縣長,1993年10月24日,洪英花還自己講,當時的“總統”李登輝要當時的國民黨秘書長許水德送新台幣3億元給她,要她退選彰化縣長。邱毅表示,如此的人,可以不想當法官,就參選,參選失敗了,就回任法官,簡直把法院當成了旅館,而司法院竟然可以允許這樣的人回任法官,簡直是不可思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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