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綱要》提出,要加強與港澳的協調合作,充分發揮彼此的優勢,盡快開工建設港珠澳大橋等基礎設施。 |
中評社香港1月8日電/國家發改委今日公布《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2008-2020年)》(下簡稱《綱要》),關乎該地區未來十多年的長遠發展路向,備受各界關注。此外,不少港澳人士尤其關心這兩個“特區”在《綱要》中所佔的份量,藉以探視港澳地區在國家長遠整體規劃中的定位。
《綱要》在〈前言〉中開宗明義表示,規劃的範圍是以廣東省的廣州、深圳、珠海、佛山、江門、東莞、中山、惠州和肇慶市為主體,輻射泛珠江三角洲區域,并將與港澳緊密合作的相關內容納入規劃。規劃期至2020年。
在〈總體要求和發展目標〉中的〈戰略定位〉部分,《綱要》提出,要堅持“一國兩制”方針,推進與港澳緊密合作、融合發展,共同打造亞太地區最具活力和國際競爭力的城市群。創新國際區域合作機制,全面提升經濟國際化水平,完善內外聯動、互利共贏、安全高效的開放型經濟體系。
在〈發展目標〉中,《綱要》提出,到2020年,率先基本實現現代化,基本建立完善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形成以現代服務業和先進制造業為主的產業結構,形成具有世界先進水平的科技創新能力,形成全體人民和諧相處的局面,形成粵港澳三地分工合作、優勢互補、全球最具核心競爭力的大都市圈之一。
在推進與港澳更緊密合作方面,《綱要》提出:
推進重大基礎設施對接。本著互惠互補的原則,加強與港澳的協調合作,充分發揮彼此的優勢,支持與港澳在城市規劃、軌道交通網絡、信息網絡、能源基礎網絡、城市供水等方面進行對接。加快建設廣深港客運專綫,盡快開工建設港珠澳大橋、深圳東部過境高速公路和與香港西部通道相銜接的高速公路等基礎設施,積極推進蓮塘/香園圍口岸規劃與建設,積極推進深港空港合作等項目。支持港口、碼頭、機場等基礎設施建設、運營和管理等方面的合作。支持共同規劃實施環珠江口地區的“灣區”重點行動計劃。積極開展與港澳海關合作,深化口岸通關業務改革,探索監管結果互認共享機制,加強在打擊走私、知識產權保護方面的合作。支持廣東省與港澳地區人員往來便利化,優化“144小時便利免簽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