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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慶安風波 歐鴻鍊列被告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9-01-09 15:19:51  


  中評社台北1月9日電/台灣“外交部長”歐鴻鍊因處理“立委”李慶安雙重國籍案,遭綠營“立委”檢舉故意延宕涉嫌隱匿美國函覆公文,特偵組主任陳雲南上午證實,特偵組根據檢舉已將歐鴻鍊簽分為特他案的被告。

  陳雲南表示,本案是因“立委”告發因此分案了解,至於是否會在近期傳喚歐到案說明,陳雲南則不願說明。

  聯合晚報報道,由於隱匿公文罪須有犯罪故意,除非相關美國函文遭隱匿、逸失,才有構成的可能,目前案情顯示,特偵組傳喚歐鴻鍊的必要性並不高。

  特偵組主任特偵組檢察官私下表示,“立委”李慶安涉及的雙重國籍案,正由台北地檢署調查中,“外交部長”歐鴻鍊遭控事件,依法特偵組只能分案處理,但如果檢舉內容與法定構成要件有明顯出入時,特偵組經調查後,會逕予以簽結。

  民進黨“立委”邱議瑩等人是於去年12月10日,前往特偵組告發“外交部長”歐鴻鍊,未公布美國函覆有關李慶安是否具有美國國籍的公文,涉嫌隱匿公文和貪污治罪條例的圖利罪。

  法界人士表示,歐鴻鍊遭告發的犯罪事實,要成罪幾乎不可能,頂多只能算是政治動作而已,但在處理相關美國函文時,“外交部”有無推拖,牽涉的是行政責任,應非法律責任問題。

  “外交部”:絕無隱匿公文

  綠營“立委”以隱匿美方公文為由,告發“外交部長”歐鴻鍊,對於遭列為被告,“外交部”上午表示,關於“立委”李慶安是否具有美國國籍事,“外交部”的角色為受“立法院”委託而代為向美方查證,針對美方各次答覆,“外交部”均迅速一一轉復“立法院”,絕無隱匿公文的情事。

  另外,“外交部”也表達對於少數“立委”及媒體,在未經確實查證下即針對部長歐鴻鍊及“外交部”提出不實指控,嚴重影響歐鴻鍊及“外交部”同仁的名譽,並構成污蔑事實。對此,“外交部”除深表遺憾外,也決定保留法律追訴權。

  “外交部”聲明強調,台北地檢署為偵辦李慶安是否因仍具有美國國籍,有無涉及觸犯國籍法刑責部分,至今曾四度來函請求“外交部”提供本案辦理進度,“外交部”均迅速逐次回覆,說明美方查證情形。

  “外交部”表示,有關李慶安雙重國籍爭議,“外交部”自始秉持效率、正確、尊重機關分工原則,積極相關單位協助辦理,絕無少數“立委”指稱有隱匿公文的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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