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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扁家洗錢 陳俊英、郭銓慶出庭15秒就認罪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9-02-05 11:46:21  


不到一個小時庭訊結束,陳俊英匆匆離開法院,沒有回答記者任何問題。(記者 康子仁攝)
  中評社台北2月5日電(記者 康子仁)台北地院審理的扁家弊案,今天針對洗錢案部份進行準備程序。出庭的被告力麒建設董事長郭銓慶和吳景茂的妻子陳俊英,兩人都和在檢方偵訊時一樣,一進法庭即迅速坦承洗錢罪行,並且提出認罪協商的請求,希望爭取緩刑或輕判。

  審判長蔡守訓最後裁定,郭銓慶部份,等檢察首長同意後,被告和特偵組可以開始進行認罪協商。陳俊英部份,由於尚有部份洗錢犯行仍在偵辦當中,和已經起訴的部份,是否屬於裁判上一罪或另罪關係,須待偵查終結方能判定,所以陳俊英請求認罪協商部份,決定暫候核辦。

  上午9點半的庭訊,郭銓慶和陳俊英提前10多分鐘抵達,穿著白色外套和深色長褲的陳俊英,還刻意走台北地檢署的大門,避開媒體的採訪。今天的庭訊不到一個小時就結束,郭、陳兩人匆匆離去,由於下雨的關係,陳俊英手摀著頭,面對記者的追問不發一語搭車離去。

  庭訊一開始,審判長蔡守訓直接訊問兩人,對於被檢方起訴洗錢是否認罪,郭銓慶和陳俊英在15秒鐘之內,接連表示認罪。不過,兩人並未表示意見,而是由律師代為陳述。

  郭銓慶的律師羅丰胤主張,郭是本案當中,第一個適用證人保護法的被告,希望可以用認罪協商的方式,給予免除其刑的判決。陳俊英的辯護律師葉大慧也強調,陳俊英已經認罪,而且只是帳戶提供者,沒有獲得利益,也供出相關案情,適用證人保護法,請求改依認罪協商程序,請求法院同意。

  蒞庭的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林勤綱表示,檢方認知郭銓慶和陳俊英兩人當庭悔過之態度,也支持特偵組針對郭銓慶部份,請求減免其刑的立場。至於聲請轉變訴訟部份,請先暫候核辦,以便被告和特偵組在訴訟外進行認罪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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