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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時:林文淵自稱“飲水思源”,良知何在?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9-02-18 10:22:38  


  中評社台北2月18日電/台灣中國時報今天社論說,VIP價、員工價、代言價、法拍價….對一棟豪宅來說,這幾種價格到底差多少?一棟上億(台幣,下同)的豪宅還會有“員工價”,好像建設公司裡人人隨隨便都買得起的樣子,你相信嗎?如果不是因為當時的第一夫人要買,又如果不是因為寄望第一夫人買了之後會在其他地方給予回饋,有哪家建設公司會願以五五折的價格賠售三戶日後明顯會大賣的豪宅? 

  當前中鋼董事長林文淵用“飲水思源”、“毫不後悔”來形容自己涉入扁案的心情時,讓人感受到的是一股仁至義盡的浩然之氣,還是沆瀣一氣的執迷不悟? 

  社論指,林文淵說買元大一品苑的資金是自己籌措的,吳淑珍只是交代他說要買,他就貼心地自己去籌措了一大筆錢購買,然後,更貼心的是,買來之後,林文淵又幫吳淑珍賣掉了,賺了四、五千萬元的差價,他說,這筆錢隨時可以歸還扁家。 

  看來,要進入陳水扁和吳淑珍的門,還真是不容易,要納“投名狀”,納的就是自己的人頭。幾乎扁案的每個涉案人都對扁珍納了投名狀、都是扁珍的人頭,而且前提都是:“沒有理由說不。”黃睿靚說婆婆吳淑珍跟她講,戶頭借用一下,她做人媳婦怎麼好拒絕;林文淵說吳淑珍要買房子沒什麼不對,因為陳水扁是“總統”,不方便出面,用林做購屋人頭,也沒什麼不法,所以林文淵就去買了。 

  社論表示,每個對扁珍納投名狀、獻上自己人頭的人,當初都不覺得這麼做有什麼不對,甚至以此做為宣示效忠的印證。林文淵認為,沒有陳水扁的提拔,他就不會有後來的際遇:中鋼董事長一年薪水逾千萬元,相關兼職還有多賺的分紅以及種種決策權的影響力…。所謂“士為知己者死”,林文淵從台北市水利處長一路高升到中鋼董座,他感謝陳水扁的賞識,懂得感恩本是稀有的美德,但是感恩到以“國家”的資源(中鋼是“國營”事業)來輸誠,感恩到協助“總統”做可能涉及違法的交易,透過幫連一毛錢都沒有出的吳淑珍購屋 ,幫第一家庭與二次金改的相關企業之間搭橋鋪路,林文淵真的認為,這些報答的舉動,全都合情合理合法嗎? 

  或許陳水扁對林文淵而言,確實有“知遇之恩”,但是當林文淵費盡心思幫吳淑珍籌畫買一品苑豪宅的同時,他不但想到如何幫吳淑珍理財,順便給自己用“跟夫人同等級”的五五折左右的VIP價也置了個產;馬家抖出案情了,林文淵趕緊說這筆差價是吳淑珍的,隨時可以歸還,那假如扁案都不爆開來呢?說穿了,感恩圖報的背後多少也有“挾夫人以令企業”的搭便車之利,扁淵“魚幫水、水幫魚”,不必講得仁義響叮噹;再說,陳水扁給林文淵的好處都是“中華民國”埋的單,林文淵的薪水可不是陳水扁私人掏腰包給的,是“國家預算”讓林文淵可以吃香喝辣買豪宅──林文淵想得到要對陳水扁飲水思源,怎麼想不到要對真正的“衣食父母”、全體納稅人盡忠職守?林文淵根本連“愚忠”都談不上,而是半吊子的忠誠、虛偽的忠誠。 

  為什麼在已經有陳致中、黃睿靚、吳錦茂、陳俊英、馬永成、林德訓、辜仲諒、蔡銘杰、郭銓慶等多人認罪後,陳水扁貪汙事證愈來愈明確的此時,林文淵依然能夠那麼篤定地“情義相挺”陳水扁?不禁令人好奇,這些年來,陳水扁到底給了林文淵多大的恩情,讓他可以不悔至此? 

  社論指,吳淑珍看上一品苑的房子,讓林文淵出面、出錢、出人頭,她則不出人不出錢不出面,談笑間,豪宅入手,彈指間,豪宅出手,一來一回,吳淑珍連現身都不必,就有五千萬元獲利:五千萬是多少錢?一個月入五萬元的小康家庭,不吃不喝不用,八十年還存不到這筆錢,吳淑珍怎麼賺到的呢?當陳水扁大權在握時,吳淑珍好像《神仙家庭》裡的巫婆莎曼珊,只要動動嘴就可以移山倒海,要珠寶有珠寶,要房子有房子,要現金有現金,現金太重,還有人幫忙搬呢。 

  同一時間,“國內”金融版圖也依“皇帝娘”懿旨排定──這些拿“國家”資源為扁珍賣命的人,眼裡到底有沒有王法?甚至到現在還敢說飲水思源、對陳水扁無怨無悔的話,林文淵到底智慧何在、良知何在?扁珍集團的投名狀,納的不是這些走卒的人頭,其實是人性良心,納的更是“國法”與“國家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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