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2月20日電/特偵組約談二次金改負責決策的“行政院”5人小組,今天的動作具有高度政治意涵。經由約談當年“行政院”內負責二次金改的5人小組,其實是可以還原前朝政府在金改決策過程中的政治責任。而還原之後,更能仔細釐清楚有那些人只是負責提供建議、專業意見,有那些是實際執行,而實際執行者,將比其他只是提供專業意見的小組成員,面臨到更嚴格的政治責任檢討。
聯合晚報今天特稿指出,陳水扁、吳淑珍、扁家成員從在任期間,一直都撇清與各金融集團的資金往來,指稱的是單純的“政治獻金”,以及“結婚禮金”。但二次金改期間,政府高層與各金融大亨之間的“對價”關係,卻是多年來社會各界人士心中的疑問,為何進府做法國料理、與前第一公子熱情“熊抱”的銀行家族第二代,可以入駐官股行庫?
根據特偵組掌握的資料,特偵組偵辦企業匯款案,發現部分金控公司高層在二次金改前後,曾交付陳水扁夫婦高額款項。為釐清扁家收受款項與二次金改、金控合併或官股董事更迭是否有對價關係,特偵組近期密集傳喚多位陳水扁任內財經官員。
2005年間二次金改負責決策的“行政院”5人小組,包括召集人、當時的“行政院”副院長吳榮義、前“財政部長”林全、陳永誠及彭淮南、胡勝正。繼昨日約談吳榮義、林全,今日胡勝正、陳永誠接著到特偵組報到,而現任“央行”總裁彭淮南,今日需到“立法院”備詢,請假未到。
當年公民營行庫、金控合併過程中,來自“總統府”壓力很大,陳水扁義正詞嚴大聲斥責官員,“二次金改未能限時限量,在2005年底達到14家金控減半目標,做不到的官員就得下台”,但對照後來特偵組掌控的扁家與各金控集團往來的各種證據,這些談話實在令人生氣。或許當時執行公股行庫民營化的官員,自己沒有私心及得利,但最終還是遂了扁嫂及陳水扁取得政治獻金等私利,執行者的法律責任仍待司法單位調查,行政官員的政治責任不追究,社會公義恐怕也無法得到彰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