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17種行為分為五大類:決策失誤,造成嚴重政治影響或重大經濟損失;責任意識淡薄,導致公共利益或群衆合法權益遭受損失,造成不良社會影響;效能低下、執行不力,導致政令不暢或影響整體工作;作風不正、監督不力,造成不良政治影響或其他嚴重後果;在公開場合發表有損黨和政府形象的言論,或行為不檢、舉止不端,損害黨和政府工作人員形象。
“凡是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職責、造成嚴重後果或惡劣影響的行為都要問責。”市紀委負責人說,黨政領導幹部“責任意識淡薄,導致公共利益或群衆合法權益遭受損失,造成不良社會影響”被問責,有助於引導領導幹部更多地關注民生,解決民憂,維護民利。
免職、責令辭職……問責6種結果將被記入“廉政檔案”
對被問責的黨政領導幹部,情節嚴重、應追究黨紀政紀責任的,依照有關規定處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對被問責的黨政領導幹部,取消當年年度評優、評先資格。
被責令辭職或免職的黨政領導幹部,一年內不得在黨內外提升職務,并不得在黨內外擔任與其原任職務相當的領導職務……
在《辦法》裡,有被問責的6種“後果”:告誡或責令作出檢查、通報批評、停職檢查、調離工作崗位、責令辭職、免職。
“問責與工作考核、提拔任用相結合,切實提高了問責的權威性和有效性。”市紀委負責人說,被問責人的有關材料由組織人事部門及時歸入個人檔案,紀檢監察機關記入其廉政檔案。同時,《辦法》還詳細規定了被問責對象的申訴途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