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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部指審查匯源收購案沒受民族情緒干擾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9-03-24 21:42:23  


 
  問:什麼情況下可以通過附加限制性條件批准集中?做出審查決定前,商務部為什麼與可口可樂公司進行附加限制性條件的商談?經過幾輪商談?商談結果如何?

  答:經營者集中對市場競爭的影響很複雜。有些情況下,集中既會產生減少運營成本、提高經濟效率的有利影響,也有可能對特定的市場競爭造成一定程度的不利影響。在這種情況下,為了在保留有利影響的同時避免排除、限制限制競爭的負面影響,根據《反壟斷法》第二十九條規定,通過申報方承諾,商務部可以決定附加減少集中對競爭產生不利影響的限制性條件。

  對產生不利影響的集中附加限制性條件是國際反壟斷執法的通行做法,通過附加限制性條件,商務部可以在作出決定前向申報方指出反壟斷審查中發現的問題,要求申報方針對問題提出解決方案,以便消除交易產生的各種不利影響,同時兼顧交易產生的有利影響。

  關於消除排除限制競爭效果的解決方案問題,我部與可口可樂公司方進行了多輪商談。商談中,我部向可口可樂公司明確指出此項收購的各項競爭問題,並要求其在限定期限內提出解決方案。3月初,可口可樂公司向我部提出了初步解決建議。經評估,我部認為該方案未能解決競爭問題,建議可口可樂公司對該方案進行修改。此後,商務部與可口可樂公司進行了進一步商談,可口可樂公司提出了最終方案。經再次評估,商務部認為,儘管對部分問題的救濟方案有所改進,但仍不足以消除此項收購產生的不利影響。

  鑒於參與集中的經營者沒有提供充足的證據證明集中對競爭產生的有利影響明顯大於不利影響或者符合社會公共利益,且在規定的時間內,可口可樂公司也沒有提出足以消除不利影響的解決方案,因此決定禁止此項經營者集中。需要說明的是,商務部在對外披露信息時,應遵守《反壟斷法》關於保密的要求。

  問:商務部在裁決公告中提到品牌對市場競爭的影響,禁止決定是不是為了保護民族品牌?

  答:果汁飲料屬於食品、快速消費品,直接面向廣大消費者。對於此類產品,品牌具有重要意義,品牌意味著產品的質量、價格、是否能被消費者信賴等一系列因素。由於消費者對現有品牌的忠誠度,新品牌要說服零售商改變供應商十分困難,因此,品牌構成了飲料市場進入的主要障礙。可口可樂公司通過大量投資維護產品的良好形象從而培養消費者的忠誠度就是最好的例證。

  此次交易完成後,正如本案公告所講,可口可樂公司將獨自擁有“美汁源”和“匯源”兩個最具影響力的果汁品牌,通過控製品牌這一影響競爭的關鍵要素,可口可樂公司對中國果汁飲料市場控制力將明顯增強,加之其在碳酸飲料市場已有的支配地位以及相應的傳導效應,集中將使潛在競爭對手進入果汁飲料市場的障礙明顯提高。

  由於既有品牌對市場進入構成的障礙,潛在競爭者很難進入這個市場與可口可樂形成實質性的競爭,從而消除或者抑制可口可樂公司可能從事的濫用行為。市場進入問題是反壟斷審查中必須回答的一個問題,是嚴肅的競爭問題,這與你剛才所提的所謂民族品牌問題完全是兩個概念。因此匯源是不是民族品牌不是反壟斷審查需要考慮的因素,與商務部禁止此項收購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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