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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建煊:要辦大案 不是辦大官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9-03-30 08:19:15  


  中評社台北3月30日電/在二次金改和扁案爆出貪污舞弊疑雲下,各界對王建煊接任院長後的“監察院”寄望甚深,不過王建煊接受台灣工商時報專訪時表示,“監察院”要“辦大案”而不是“辦大官”,要辦一些對社會影響深遠具典範型的案子,不在於官銜的大小。 

  他說,要治貪贓枉法的人,必須要有足夠的配套工具,“監察院”目前擁有的工具並不足夠,很多被彈劾的公務員照樣升官、領退休金,已經離職的公務員甚至拒絕約談,希望“立法院”能正視這個問題做一些修法,並儘速增訂“財產來源不明罪”,讓貪污所得難以藏匿。 

  他也認為,公務員應有解決問題的積極作為,為了導正風氣,“監察院”未來對於“該作為而不作為”的公務員也會積極糾正,避免他們“怠忽職守”。以下是專訪紀要: 

  問:你在就任“監察院長”回答媒體詢問時,曾表示要辦幾個大案,目前進度如何? 

  答:這個來由是前“監察院長”王作榮寫文章說“王建煊如果要來,就要辦幾個大案”,我覺得也很好。“監察院”辦的什麼叫大案?是彈劾部長還是院長?我指的大案不是這個,而是指影響深遠具有典範型的案子,辦出去以後可以告訴官員,以後你們不能這樣子做事。 

  公務員怠忽職守 將積極糾正 

  舉個例子,很多單位的會計長、會計人員,他不是最了不起的官,但我們查了幾個案子,發現很多的弊案,會計人員如果能夠小小的捏一把就不會發生,都是會計人員他該捏而不捏還配合行事,以至於很多的錢都跑掉了。 

  會計這關怎麼重要呢?我在大學就是學會計,我們政府設計的制度,會計是主計系統,不歸人事系統,即使我是院長,也不能說換就換,必須主計單位同意,否則不能動他。為何要設立這樣的制度?就是要讓會計人員不受主管影響,在緊要關頭可以捏一把。 

  現在我們查的案子很多都跟這個有關,原本“國家”主計制度的優點沒有了,我們去抓這個那個的混蛋主管,卻發現那位會計老兄,當初如果能稍微捏一下,就沒事了,可不可惡啊!這就要辦他。 

  辦了以後,後面的人就會緊張,下次有長官說“這個費用簽一下”,會計人員就會說“不行哦!你如果一定要辦,那就書面寫出來是根據什麼,否則不可以。我蓋了章,以後“監察院”彈劾我,撤職了,連退休金都拿不到”,就可以硬起來。這種案子有影響的,就一定要好好辦,徹底的查,這個才叫做大案,不是涉及官員地位高的才叫大案。 

  問:現在的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政治獻金申報很多都是假的,有沒有可能抓一些案子來辦? 

  “監察院”與司法是不同的系統 

  答:“監察院”的功能其實不像大家想像的那麼大,“憲法”規定“監察院”主要行使彈劾、糾舉、糾正。至於財產申報,是有人來申報,我們就像稅捐機關收報稅單那樣子來收件,如果執行起來不妥當,還不能像“財政部”那樣提出解釋。有些人財產漏報我們罰了他,他不服氣還可以去訴願委員會、行政法院,就有委員開玩笑,如果有這樣的情況,將來是不是“監委”要代表去辯護? 

  另外像“政治獻金法”,前陣子要求有虧損的企業不能捐,大家很緊張,因為他們在捐款時,不知道這些企業究竟有沒有虧損,問我們能不能從寬解釋?但“監察院”並不是這個法的主管機關,主管機關是“法務部”,我們沒辦法去作解釋。 

  還有像陽光四法,“立法院”當初看得起我們,把陽光四法給我們,但貪污舞弊的人要查他的錢到哪去,“監察院”可能沒這個能耐,因為“監院”不能去搜索,我們可以約談官員,但他們也可以不來,就有幾個520以後下台的官員,說不來就不來,也不能拿他們怎麼辦,因為法令上沒說可以怎麼辦。 

  即使約談來的人說謊、硬說記不清楚,也沒有偽證罪,我們這些工具都沒有,所以這一種只能寄望在司法,當然也有人說,可以讓“監察院”也能執行搜索、羈押,但這樣一來又多了一個檢察總署,不是隨隨便便就可以。 

  所以這是不同的系統,“監察院”做的就是行政罰,檢察官是刑事罰,行政罰就是撤職、申誡,不會要你坐牢一個月,如果是污來的錢就不會申報,不能寄望財產申報逮住他。“監察院”積極要做的是不讓公務員怠忽職守,應作為而不作為,把一些可能有的漏洞補起來,不讓它發生,不一定是要公務員嚴重貪污舞弊的才去彈劾。 

  問:要發揮功能,有哪些法要去修? 

  答:舉例來說,像陽光四法當初搞得兇巴巴,但效果都不大,因為其中少了“財產來源不明罪”,這個東西是最最有用的,像財產申報,若漏報500萬罰你20萬,他繳了罰款以後就可以不理你。 

  陽光四法效果不大 須檢討 

  若有了財產來源不明罪,你就可以問他,你薪水沒那麼多,錢哪來的?他就要交代是繼承遺產、股票買賣還是什麼的,如果講不對,我就認為你是貪污,這個很厲害,因為舉證責任在你。香港廉政公署所以厲害,原因之一就是有這個條文,沒有這個條文,他也很難,因為資金逃避的方法全世界轉來轉去,經年累月都不見得查得到,有了這個,貪污來的財產不曝則已,一曝就完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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