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4月18日電/台灣聯合報今天的“黑白集”文章說,開庭不比問卷調查。倘若開庭如問卷,法官只消叫被告打勾勾,全憑被告打的勾勾審判即可。法官輕鬆,被告快樂。
李界木大翻供,仍要看合議庭對他打的勾勾作何判斷。如今,合議庭已喻知李界木廿三日以被告身分進行準備程序庭,這顯示可能對他打的勾勾有意見,李界木不無可能會面對“偽證”的追訴,罪加一等。
李界木翻供,翻得滿地打滾,連滾帶爬。他始終拿不出龍潭案是“由上而下”的原始公文;相反的,此事最初發動,卻是由蔡銘哲找上李界木而起。試問:龍潭案若是“‘行政院’的決議”,何以李界木屢次向吳淑珍報告,並安排吳淑珍現場看地?而吳淑珍竟在官邸召李界木往談龍潭事,尤可見此事已至登堂入室的地步。這一切情狀,李界木皆未否認。亦即:大翻供,但李界木翻不掉吳淑珍這一塊。
問題是:翻不掉吳淑珍,李界木竟想翻掉弊情與陳水扁的聯結。李界木當庭吞吞吐吐說,他到官邸那日,扁稍後返來,只是“順便聽到”龍潭案;又說當日主要是向扁報告中科案。但是,向扁報告中科案,須經吳淑珍召來嗎?須經蔡銘哲轉告嗎?須在官邸報告嗎?何況,扁“順便聽到”,亦已證實扁畢竟已知吳淑珍在搞什麼名堂。難怪李界木一面翻供,一面渾身發抖,整個法庭都看在眼裡。
若是以前的包公辦案,發抖成這個樣子,已可形成“心證”;今日法庭雖不能如此看圖說故事,但對李界木是否涉及偽證與串供,卻未必不能作出判斷與追訴,必要時亦可測謊。當前情勢,是真相公義的危機,或李界木的危機,尚言之過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