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5月11日電/“立法院”經濟委員會通過提案,要求“農委會”針對大陸漁船在台灣近海毒、炸、電魚及滾輪式拖網等破壞海洋生態保育行為,立即與大陸方面進行事務協商,並列為第四次江陳會協商議題。
中央社報道,“農委會”漁業署長沙志一表示,8月底、9月初中國國務院農業部漁業局局長來台時,將就此加速進行。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天審查“立委”所提“漁會法第21條之2及第26條之2條文修正草案”;“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王政騰、漁業署署長沙志一列詢備詢。
國民黨籍“立委”丁守中表示,大陸漁船在台灣近海毒、炸、電魚,或以滾輪式拖網補魚,破壞底棲魚類和珊瑚生態。他說,相關行為不僅為台灣漁業法所禁止,也違反國際保育趨勢。
他除在質詢時要求“農委會”將兩岸共同保護海洋資源列為第四次江陳會協商議題,也提案要求應在第四階段兩岸會談中的“兩岸漁業及勞務合作”中,列為最重點議題,並獲委員會通過。
沙志一回答質詢時表示,兩岸漁業勞務合作、漁業資源合作主談對象分別為大陸商務部、農業部;目前規劃前者列為第四次江陳會協商議題,後者列為再下一階段議題。
在丁守中要求下,沙志一說,8月底、9月初中國國務院農業部漁業局局長來台時,願就此加速進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