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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富雄:陳瑞仁放過陳幸妤是怕被陳水扁清算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9-06-12 22:40:53  


  中評社台北6月12日電/兩年多前,原“高檢署”查緝黑金行動中心檢察官陳瑞仁,起訴“國務機要費案”時,並沒有處理提供發票給吳淑珍申報的陳幸妤、陳致中和趙建銘他們可能涉及的偽證罪。外界質疑陳瑞仁當年是對扁家子女“放水”,陳瑞仁表示,在當時的時空環境下,不宜將手中之牌一次打盡,保留一張牌,退可保護自己,進可攻城略地,前“立法委員”沈富雄表示看不起,他指出,當時陳水扁當“總統”,陳瑞仁為求保護自己,居然放了陳幸妤等人。

  今日新聞報道,外界質疑陳瑞仁當年是對扁家子女“放水”,陳瑞仁4日在檢察官論壇內部網站留言自清。對於陳瑞仁的王牌說,資深媒體人陳東豪表示,陳瑞仁有一部份在耍嘴皮子。他指出檢方就是要依法行事,怎會有進退的考量,他還認為,陳瑞仁當初輕放陳幸妤的行為,影響後來陳幸妤一直說謊的態度。資深媒體人黃光芹也表示,陳瑞仁真的很奸詐,他為什麼要保護自己,就是因陳水扁執政。

  陳瑞仁說,由於“沒有證據證明他們分到錢”,陳幸妤等人的發票可能是無緣無故被拿走,也因為是為了維護親人才沒有說出實話,因此向媒體求情:“饒了他們吧。”黃光芹怒批他們不是分到錢而是用到錢。她還表示陳瑞仁當初只辦機要費,又放了陳幸妤,而且機密費部份完全不碰,今日卻繞著偽證罪質疑特偵組的辦案時間,為自己當年放水喊冤,她說如果陳幸妤跑了怎麼辦?

  陳瑞仁在檢察官論壇上對於特偵組的分案時機,陳瑞仁提出質疑,偵查中檢察官不採信某證人的證詞時,雖會在起訴書中載明“其證詞與事實不符,顯不足採”,但不一定會馬上簽分偽證罪,通常會等到一審判決也同樣不採該證人的證詞時,才會簽分案、起訴。資深媒體人胡忠信表示,以陳瑞仁認為的時間點,若當時讓陳幸妤跑了,誰扛責任?他不滿的說前新光醫院副院長黃芳彥、前遠東航空董事崔湧都出境了,卻沒看到有人出來負責!

  北檢偵辦扁案偽證罪,22日上午傳訊陳幸妤、趙建銘夫婦、陳致中出庭,資深媒體人張友驊12日在政論節目中指出,陳幸妤應該用洗錢罪限制出境。沈富雄表示,陳幸妤以偽證罪出庭,曾在庭上講過話須一一拿出來檢驗,真相就會逐步清楚,要再追加其他罪名都可以。而“立法委員”蔡正元卻悲觀的認為,若陳幸妤有涉洗錢罪,早由特偵組辦了,現以偽證罪處理,他認為罪不及限制出境,也不會收押,還有可能不會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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