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橫琴島開發博弈廿年紀實 澳門大學捷足先登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9-06-29 09:34:35  


 
  上世紀90年代初,橫琴經濟開發區第一任黨委書記焦英堯任職時,澳門就通過民間渠道,希望橫琴劃塊地給澳門開發。當時澳門尚未回歸,焦英堯拒絕的理由很幹脆:“回歸前談,沒有用,不要談,回歸後就是一家人了。”1999年,澳門回歸後,粵澳合作開發橫琴的磋商一直沒有停止。

  焦英堯的繼任者張作勝對此印象深刻,廣東省委研究室就粵澳合作開發橫琴的問題,在橫琴島上開過兩次研討會,還邀請了澳門人士參加。

  “研討的結論很虛。”張作勝記得,當時都說橫琴只有加強與澳門的合作才能發展,但誰也沒有指出怎麼合作,“大家都知道說了也沒有用,因為最後要中央定。”在張作勝擔任橫琴經濟開發區黨委書記期間(1998年到2003年),澳門行政長官何厚鏵在珠海市領導的陪同下去過橫琴兩次,雙方均未表態。

  2006年11月,廣東省通過了《橫琴島開發建設總體規劃綱要》,上報中央審批。當年,美國拉斯韋加斯金沙集團欲投資130億美元,在橫琴建國際度假村項目。後因高層決策,開發擱淺。據了解,目前橫琴經濟開發區與外面談成意向的項目已有30多個,但由於政策不明朗,無法實施。

  2007年1月,珠海政協委員王電波曾在珠海七屆一次政協會議上說,“這麼多年來橫琴的政策和發展定位是‘常論常變’,久拖未決,導致我們多次與機遇擦肩而過。”

  直到去年3月,廣東省提出“深化粵港澳合作”,橫琴島再次引起關注,“橫琴島有望成為特區中的特區”。當年下半年,何厚鏵說,來年將會有合適時機商討啟動橫琴開發。

  合作開發的不同想法

  等待定論的幾年,各方都有自己的想法。

  原橫琴經濟開發區黨委書記張作勝記得,澳門通過民間渠道,轉達過四種合作開發橫琴的方案:第一是直接劃塊地給澳門,第二是租地,第三是劃塊地由澳門托管,第四是在橫琴島給澳門一個地盤但不劃給澳門。如果按照第一種思路,劃出的地就要遵守澳門的法律,後面三種還是遵守內地的法律。張作勝不知道,“這些想法,是否向中央提過。”

  今年年初,國務院正式批複《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2008~2020年)》,其中提到,規劃建設珠海橫琴新區、珠澳跨境合作區等合作區域。1月10日,國家副主席習近平訪問澳門時表示,中央決定開發橫琴島,並由粵澳兩地政府共同研究開發。

  3月,珠海市委機關報《珠海特區報》發表了一篇學術文章,《立法權適用範圍應擴展 橫琴新區法律適用問題初探》,提出了解決橫琴法律適用問題的三種方案:第一種方案:向國務院申請將珠海經濟特區範圍擴展至珠海市行政區域範圍,或退而求其次,將珠海經濟特區範圍擴展至橫琴;第二種方案:提請全國人大授權將經濟特區立法權的適用範圍擴展到珠海市行政區域範圍;第三種方案:提請全國人大授權將特區立法權的適用範圍擴展至橫琴。

  6月24日,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橫琴總體發展規劃》,表述與第一條建議接近:將橫琴島納入珠海經濟特區範圍,對口岸設置和通關制度實行分線管理。會議決定,要通過重點發展商務服務、休閑旅遊、科教研發和高新技術產業,逐步把橫琴建設成為“一國兩制”下探索粵港澳合作新模式的示範區。珠海特區面積由1980年的6.81平方公里、1983年的15.16平方公里、1988年的121平方公里,擴大為如今的207平方公里,占整個珠海面積的1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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