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8月26日電/香港《大公報》今天發表題為“減少小巴事故要雙管齊下”的社評說,運輸署為打擊超速小巴,計劃明年推出三項新措施,包括規定所有紅色小巴及綠色專線小巴都必須安裝車速限制器及紀錄行車資料的“黑盒”,同時,所有新入職的小巴司機都必須接受約八小時的駕駛培訓課程。
社評表示,三項措施,計劃二○一一年完成立法,列入小巴營運牌照條例內,不合要求者將不會獲發牌照或續牌。
社評指出,對有關新規定,相信市民、乘客都會歡迎。目前,全港約有二千九百輛綠巴及一千四百輛紅巴在營運,從數量上說它們不是最主要的道路使用者,但從事故發生的頻率上看,它們佔的比例卻不低,而且“不鳴則已”,一旦有事故發生,情況都會比較嚴重。而小巴事故的一個最主要肇因,就是超速駕駛,特別是一些通宵行走的長途線,更深人靜,路面車輛較少,小巴司機往往就會肆無忌憚地把馬路當作“跑道”,車速動輒去到一百公里或以上,一個不留神,車毀人亡的事故就會發生。
當然,對小巴的經營及安全問題,不能“一竹篙打一船人”,也要實事求是對待。在全港的公共交通服務上,小巴一直扮演著“雞肋”的角色,龐大的集體運輸系統和專利巴士“大晒”,主要道路都不讓小巴行駛,小巴要轉去橫街窄巷才能上落客,但是,對不少市民來說,小巴卻是最方便的搭乘或接駁工具。在這種情況下,一些小巴司機,為了多走兩“轉”、多“搶”一些客增加收入,不惜超速行駛,也就是意料中事了。
小巴超速問題必須解決,但是,擬議中新增加的三項措施,是否能夠有效減少超速事故的發生,目前看來尚成疑問,有待日後進一步驗證。
三項措施,兩項是加裝儀器,包括限速器及“黑盒”紀錄儀。而正如一些業界“老行尊”所指出,小巴事故頻生,關鍵是人而不是機器。事實是,目前不少小巴都已經安裝有限速器,在車輛超速時機器會自動響起警號,但不少小巴司機的對策,一是照“飛”如儀,二是索性把機器關掉,不少乘客看在眼裡,也莫奈之何。
擬議中的限速器將設有自動剎停系統,車輛超速時會自動“截油”,這對車速當然會有較大的限制作用,但一來部分司機依然可以“做手腳”,二來新型限速器的安裝費用較為昂貴,每部要八千多元,一些小巴車主不諱言,加裝安全儀器就要加價,而司機則“多踩兩轉”才“夠皮”,如此開工時間長了,精神和體力負荷增加,又會形成新的“潛在危機”。
社評又說,事實是,目前小巴事故頻仍,主要有兩個原因,一是超速,二是司機精神不足,行車途中“瞌眼瞓”,特別以夜班司機為然。此外,行車時精神不集中,聽收音機和不停講電話以至和乘客搭訕,都是造成事故的原因。而這些原因與司機的質素及駕駛態度有關,不是加裝儀器所能解決。
社評認為,看來,為減少小巴行車事故,保障乘客安全,增加一些條款和設施是必須的,但更重要的因素還在機制與教育。在未來一段日子,小巴仍會在公共交通服務中扮演一定的角色,如此運輸當局對之應“軟硬”兩手、雙管齊下,一方面加強監管限制,另方面也要為其營運、生存和提高質素創造一定的條件,不要“趕狗入窮巷”,令部分司機為增加收入而鋌而走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