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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文化共同體可先行先試 |
兩岸文化共同體的基本設計與功能
就共同體這種組織的基本定義來說,它當然必須是以政府為主體的。但是就現階段而言,兩岸的情形自然與歐盟國家的情形有本質的不同,所以如果此一文化共同體要想在現階段就能開始運作,它當然不能墨守歐盟的狀況。因此,我認為此一共同體在兩岸定位的問題獲得基本解決之前,也許可以採取某種類似現在海基、海協的白手套模式,但是它也與海基、海協的模式有一個基本的不同,亦即它必須以某種合署辦公、共同決策的方式為之。此一組織我認為可以就名之為“中華文化復興委員會”,其成員應包括兩岸相關部會決策階層官員與相關幕僚人員,以及相關學術界人士和相關產業界人士,並由兩岸輪流擔任此一委員會的主席。
如果這樣的模式無法一步到位,也可以有一些階段性的變通作法,比如說如果考量到台灣的特殊政治生態,則台灣方面也可以暫時由退休官員,資深學術界人士、或對決策有影響力的人士來代替決策層級的官員。總之,由於共同體的決策無可避免地會涉及到各成員體內部的法律、行政等層面的配合,所以必須納入官方或是準官方的決策人員,才有可能真正發揮功能。
至於此一委員會的主要功能,它當然不是兩岸目前各自存在的教育、文化部門的太上部門,我覺得它不是意在指導目前兩岸各自在推動的教育、文化政策,而是在“積極興利”上,亦即在整合兩岸所有相關資源,以共同促進中華文化的進一步發展,並將中華文化推廣到全世界。這包括學術、教育、文化乃至產業等等層面,此處自然無法完整列舉,但我以下想以舉例的方式,來抽樣式地略作敘述。
一、由兩岸“共同經營孔子學院”
我覺得在“中華文化復興委員會”成立前後,第一個可以嘗試的工作,便是引入台灣的力量,以共同經營已經頗具規模的孔子學院,讓孔子學院成為一個中華文化復興的重要試點與櫥窗,讓它成為在全中國(包括台灣)以及世界華人乃至世界人士接觸中華文化的一個據點,甚至可以成為類似美國在二戰之後成立的“和平工作團”的組織,讓孔子學院成為一個“文化和平工作團”。我的構想乃是如此:
據瞭解,目前大陸已經在世界各地成立了超過三百二十個孔子學院,這的確是很具氣魄的舉措。但是另一方面,它似乎還未充分發揮功能,而只像是美國在世界各國設立的美國新聞處一般,成為提供資料與教授中文的場所而已。我在想為什麼不能將孔子學院不只是開設到外國,也開設到全國各地,同時培訓大量的青年文化講師與文化工作者,讓他們成為文化大使、文化拓荒者,或以駐點的方式,或是巡迴各地,來講授、展演各項有關中華文化的東西呢?如果我們真要如此作,則可由“中華文化復興委員會”動員兩岸豐沛的國學研究者、學生,乃至各種文化表演團體和文化工作者,就以現有的孔子學院架構,擴增其功能,讓它成為組織、研發和執行的單位。我相信就我比較熟悉的國學研究這一領域來說,為這樣的工作,台灣至少就會有百位以上國學領域的教授會願意立刻投入,研究生乃至其他國學愛好者那就更不用說了。尤其是如此作法,馬上可以為國學帶進豐沛的資源,讓許多國學愛好者因此而找到其安身立命之地,特別是像台灣目前國學正面臨發展窘迫的困境,這樣的作法當可迅速為此一窘境解套,這也一定會在台灣激起另一波研究國學的熱情,讓一批曾受到良好訓練的國學研究者與學生,得到發揮的空間,同時平衡掉目前越來越偏重在只做台灣研究的現象。
而更重要的則是“文化和平工作團”的構想。當年美國以類似的作為成功地將美國青年帶入世界,他們深入世界各地,甚至到達蠻荒,也讓美國文化藉此向世界各地擴散,這是一個十分成功的例子。今天美國許多領袖人物,當年都出身於和平工作團,正是因為這樣的經歷,使他們獲得了寶貴的經驗,豐富了他們的視野,拓展了他們的世界觀。像這樣的範例,我們為甚麼不能復製呢?我們想像一下,兩岸的青年如果因此而帶著中華文化走入世界,並在這樣的經驗引領下,而逐漸成長為未來的各界領袖,則這對中華民族未來的發展將會構成多大的助益?我相信大家應該很容易就可以估算出來了。
至於這一工作的具體作法,也許可分為上中下游的三層來說。上游的工作可以動員兩岸的國學研究者作各種現代國學教材的編纂,讓它可以適用於各種不同文化背景與年齡層,同時與兩岸各大學合作,培訓足夠的中華文化種子教師。中游的工作則在培訓兩岸青年,這種培訓當然不同於正規學制的基礎養成,而是以任務為導向的訓練,讓這些年輕人可以成為文化大使,以向國內與國際傳揚中華文化的內涵。下游的工作,就是通過孔子學院現有以及未來可能增設的據點,派駐文化大使,讓他們實際走入國內及國際的各個角落。我相信通過這樣的方式,一定可以讓兩岸的所有參與者在其中學到更寶貴的互動經驗,同時培養起更強的認同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