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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水扁出庭 辯國務費又牽拖馬英九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9-11-27 16:54:54  


  中評社台北11月27日電/陳水扁今天出庭表示,連馬英九在台北市長任內都不清楚特別費支領細節,他當“總統”更不可能知道支領細節,他也完全不知前“總統府”專員陳鎮慧怎麼處理“國務費”。

  陳水扁在扁案(“國務費”、龍潭購地、洗錢等)中被控貪污、洗錢,一審被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他提出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今天就全案各項事證證據能力開準備庭。

  中央社報道,庭訊開始後,扁委任的3名律師先講了近2小時。輪到陳水扁表示意見時,他先以冷氣太冷為由,請求審判長將法庭冷氣轉小,以響應馬英九節能減碳政策,引起一陣笑聲。

  陳水扁表示,自己對龍潭案、陳敏薰、前中信金副董事長辜仲諒給款吳淑珍等事,完全不知情,因為吳淑珍從沒跟他說過,他也沒有與陳敏薰在金控人事爭奪案上有過任何接觸。

  “國務費案”,陳水扁說,前“總統府”專員陳鎮慧到“總統府”上班,都是由當時“總統辦公室主任”安排,他不了解陳鎮慧職務與工作內容,任職“總統”8年期間也沒見過她,是扁案發生後,他看筆錄,才知道陳鎮慧私下常幫吳淑珍做事。

  陳水扁並再咬馬英九任北市長時的特別費案,他表示,馬案卷證顯示,當時特別費支出,很多被用於水電、瓦斯費,也有消費地在美國、馬英九人在國內的信用卡消費,更有特別費被拿給國民黨的情形,馬案中也有不實將工作獎金簽請特別費核銷,很多資料顯示,馬案與“國務費案”情節差不多。

  他指出,馬英九當時稱市長任內公務繁忙,不清楚特別費支領細節,最後馬案也只有下屬有事,“為什麼我比他更忙的‘總統’,要什麼都知道、全部推定我都知情,要被判無期徒刑?”他請合議庭斟酌。庭訊後,合議庭諭知12月4日再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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