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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兩岸簽署經濟合作與和平協議的若干思考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0-01-30 00:18:08  


兩岸經濟融合,現實上“唇齒相依”,感情上“休戚與共”。
 
  從台海局勢看,兩岸的和平協議應是有兩層意義的和平協議,或者說兩個不同性質、不同主題的和平協議:一是結束上世紀40年代開始由國共兩黨主導的內戰造成的敵對狀態;另一是消除”“台獨”分裂勢力孕育的戰爭火種。

  國共兩黨主導的內戰,自1949年國民黨政府遷台後實際已停止了。雖然有一段時期大陸方面還“炮擊金門”,只具象徵性的,其政治意義大於軍事意義,主要是向國外(特別美國、日本)昭示,內戰尚未結束,這純屬中國人民的內部事務,外人不得干預。在此後幾十年,台灣人民用自己的艱苦努力把台灣經濟鑄造成亞洲“四小龍”之一,而大陸經濟在改革開放巨輪的推動下蒸蒸日上。兩岸炎黃子孫決不願意也不忍心看到幾十年創造的巨大財富再被自己點燃的戰火所吞噬。只有和解以造福兩岸人民及子孫後代,才是惟一選擇。正是這一形勢和歷史要求,促成了“九二共識”。只有達成兩岸“和平協議”,永遠結束內戰造成的戰爭狀態,才能為兩岸和平發展提供必要的政治保證。這一和平協議的特點是:它不是戰勝者和戰敗者之間的協議,而是兩岸平等相待、互尊協商的協議。為了確保“協議”順利達成和執行,還須建立相關軍事安全互信機制。

  問題是,僅有這一協議並不能完全消除台海戰火的威脅,這個危害台海地區和平與安定的火種,就是以“台獨”為代表的“分裂主義”。

  國民黨馬英九勝選,使國共兩黨啟動的兩岸和平發展軌道得以再次啟動並落實。但有一點十分明白,即使馬英九政府與大陸達成“和平協議”,結束了內戰造成的敵對狀態,但只要以“台獨”為代表的分裂主義還存在,台海戰火的火種就存在,大陸方面不可能也不應該就此承諾放棄武力。所以,這個和平協議只是初步的和平協議,它還不能為兩岸和平發展提供可靠的、持久的政治保障。

  不妨想想,萬一台灣發生政黨更迭,“台獨“政黨再度執政,而且頑固推行“台獨”分裂主義路線,兩岸中國人決不願眼睜睜看到台灣從祖國分裂出去,決不能忍受再次喪權失地的事實,而大陸方面忍無可忍,除了執行《反分裂國家法》之外,別無選擇。屆時,將不是大陸單方面用武力解放台灣,而是兩岸愛國軍民攜手共驅國賊,割去“台獨”這個“毒瘤”,合力進行一場“護國戰爭”。所謂“護國”,就是衛護“九二共識”的“一個中國”,也就是兩岸同屬的一個國家。這個局面是兩岸人民所不願看到和極力避免的。

  當然,還有另一個可能,即在簽署ECFA甚至初步的和平協議後,兩岸的經貿及各方面交流會有一個更好的環境,兩岸經濟日趨融合,“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兩岸人民日益切身感受到兩岸屬於同一利益與命運共同體。要經濟繁榮就得有持久和平,要遠離戰火就得摒棄“台獨”。屆時,台灣的“台獨”政黨或團體將可能認同“九二共識”,放棄“台獨”綱領條款,台灣通過“立法”宣佈“台獨”為非法;只有這樣,大陸方面才會相應宣佈對台放棄使用武力,並通過相應立法,因為大陸的武力絕非針對台灣人民而僅針對“台獨”分裂勢力。這時簽署的以“台灣放棄‘台獨’、大陸放棄武力”為主題的“兩岸和平協議”,是以和平方式消除“台獨”這一戰火根源的終極“和平協議”。

  如果說,兩岸初步的“和平協議”,目的是要結束上世紀國共兩黨主導的內戰狀態,這是上世紀遺留下來的老賬;那麼,終極“兩岸和平協議”,目的是遏制可能發生的“分裂與反分裂”內戰,是要用和平方式消除“台獨”這個戰火隱患,確保兩岸穩定的持久的和平環境。後一任務更為複雜、艱巨,需要兩岸人民共同努力。如果國民黨馬英九政府在第一任期能簽訂初步的“兩岸和平協議”,並爭取在連任期內實現終極的“兩岸和平協議”。如此功德,定將載入中華民族復興的史冊。

  必須指出,這項持久的和平協議決不是兩岸統一協議,甚至連“統一”字樣也不提。雖然它將為“統一”鋪平道路,但畢竟兩岸政治、經濟制度的不同,分離時間太長,“統一”將是一個更加漫長的進程,須要循序漸進,須要兩岸有足夠的毅力與耐心。

  兩岸和平統一是長期經濟融合政治磨合的自然產物

  我在2004年曾提出“兩岸和平統一路線圖”,設想分兩大階段、三步驟用20-30年時間完成統一大業(3)。兩個階段:即:“反獨”和“統一”兩階段;三步驟:一是兩岸認同“九二共識”原則,二是談判與簽訂以“台灣放棄台獨、大陸放棄武力”為核心內容的“和平協議”,三是以經濟促政治,實現國家主權、領土的統一。

  “九二共識”自然是兩岸進行經濟、政治談判的前提,其內容是“一個中國,各自表述”,但其本質是貫徹“兩岸同屬一個國家”的“一國”原則。它所針對的就是“台獨”的分裂主義。第二步驟就是兩岸進行“和平談判”和簽訂“和平協議”,但所有“談判”、“協議”的核心議題應是“台灣放棄台獨、大陸放棄武力”。這是用經濟促政治的方法,以和平方式割除“台獨”這個毒瘤。人們還記得,在上世紀90年代中期,美國曾就兩岸問題提出了“台灣放棄台獨、大陸放棄武力”的所謂“中程協議”,既未提“九二共識”,還想籍此介入兩岸問題。兩岸問題是中國內政問題,不容外人插手,當時理所當然地被中國拒絕。然而,物轉星移,兩岸關係開創了和平發展的新局面,而且中美關係也有了新的發展,我們毋需美國介入兩岸和談,但可利用美國的影響來抑制“獨”促和。只有簽訂了以“台灣放棄台獨、大陸放棄武力”為主題的“和平協議”,兩岸和平統一的進程方可從“反獨”階段進入商談“統一”的階段。

  國民黨最近內部刊物雙周報第1561、1562期載文,認為中國大陸於2002年已取代美國成為台灣的第一大貿易夥伴,而今世只金融危機對台灣的衝擊要比對大陸衝擊大,2008年台灣對大陸和香港的出口總額達996億美元,高達台灣對美國出口的3倍。該文認為美國迄今對台灣的政治仍具有關鍵性影響,但大陸對台灣經濟的影響已超過美國,預計兩岸“統一”議題將比預期更早地浮上台面。我同意該文認為兩岸經濟融合會促進“統一”的進程這一基本論點,但不認為“統一”議題會很快浮上兩岸和平談判的台面。目前和今後一段時間兩岸人民主要任務就是共同反對“台獨”,現在不宜侈談“統一”,否則反會被“台獨”勢力利用,挑動台灣民眾中擔心“急統”的抵觸情緒。馬英九提出的“不統、不獨、不武”的“三不”方針,在目前階段是合適的,只有先解決了“不獨”、“不武”問題,才有可能談“統一”問題。

  就兩岸關係講,“反獨”任務固不易,“統一”任務更艱巨,它不僅要兩岸經濟的融合,更需兩岸政治制度的“磨合”。因為兩岸的政治定位,既不是內戰的勝利者與失敗者的關係,也不是“中央”對“地方”的關係,而是同屬一國之內的兩個平等、互尊和平發展的政治實體的關係。二者的統一,既需要意願和智慧,更要耐心和時間。“統一”不宜設時間表。

  學者在探討時曾有過各種設計,甚麼“聯邦制”、“邦聯制”等等。我認為最重要的是兩岸當局目前所提的原則性設想。大陸方面提的原則是:“一國兩制”,當然不同於港澳現行的“一國兩制”,究竟如何不同可供雙方接受,還需要在“和平協議”簽署後在實踐中探索。台灣當局目前絕口不談“統一”。我估計,馬英九領導的國民黨,他們會拒絕“一國兩制”,可能會提出兩岸“統一”在民主制度下的建議。這須要雙方制度“磨合”。台灣的“民主制”的弊病,須進一步改進與完善;大陸方面將按自身的特點推進政治民主化改革,目前學者中有人主張從基層民主化選舉做起,有人主張先從黨內擴大民主化做起,但總在探索、不斷改進。儘管兩岸雙方對“民主制”或“民主化”的理念或設想完全不一樣,但經過20-30年的經濟“融合”和政治“磨合”,兩岸的中國人民定有足夠的智慧和毅力,摸索到一條雙方可以接受的方案。正如宋楚瑜先生最近所說,隨著兩岸經濟融合成為一個“共同體”,現實上“唇齒相依”,感情上“休戚與共”。我想,屆時,兩岸人民會認同“統一”而覺得這是一件瓜熟蒂落、水到渠成的很自然的事。

  (1)葉萬安《後金融海嘯時代的兩岸經貿合作與發展》2009年9月26日在紀念李國資政百歲誕辰學術研討會論文。

  (2)同為第18頁。

  (3)香港《中國評論》2004年第6期。

  (全文刊載於《中國評論》月刊2010年1月號,總第14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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