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代表韓德雲認為,我國網民人數約4億人,公民通過網絡平台能更積極和正常實現社會參與和政治參與,政府也能通過網絡平台更主動地提供公共信息。“例如,政府信息可以留有‘評論’‘跟帖’的空間,方便公民在網上發布批評性意見,有利於政府科學決策。”
“能公開就是好事,這是創造條件的第一步。”全國政協委員施傑說,政府向公眾公布信息,不僅是向公眾告知一些事務,更重要的是自覺接受社會監督,以保證權力在陽光下運行。
連日來,圍繞著如何創造條件、創造怎樣的條件讓人民批評和監督政府,代表委員們紛紛建言——
全國人大代表、全國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王鴻舉認為,其一,政府的工作應盡量公開透明,每一個執政程序都要讓群眾知道,群眾可以介入;其二,要讓群眾的批評、監督、意見,能夠得到認真地采納,得到政府的尊重,讓群眾感受到作為公民的榮譽感。
邵占維代表建議,各級政府在重大事務決策前,可以設計專門聽取人民批評意見的程序,也可以讓人民參與做“不可行性報告”。
“一個廉潔高效的政府,離不開群眾的監督。”全國人大代表、黃山市市長宋國權表示,政府行政決不能“拍腦袋”決定,創造條件增加政府決策的透明度,把政府行為置於百姓監督下,顯得越來越重要。
保障群眾的批評權和監督權——構建“制度管權”的長效機制
人民的批評和監督是檢驗政府執政能力的“試金石”。一些代表委員表示,要切實保證人民群眾的批評權、監督權,必須建立批評和監督政府的長效機制,用制度管權。
“要讓公民大膽地批評和監督政府,就要倡導一個寬鬆的輿論氛圍,保證人人敢於發言而不會被治罪。”全國政協委員蔣洪說。
“已經創造出來的條件能不能讓群眾真正用好、用足,關鍵看領導幹部能否做到‘親力親為’,是真聽意見,還是作秀。”陳萬志代表說。
不少代表委員表示,用制度管權,必須解決權大於法、以人治取代法治的問題。他們認為,要創造條件讓人民監督,更要細化這些制度以實現監督的常態與簡便。
——打造透明的信息平台。“只有讓大家充分了解政府在做什麼,怎麼做的,才能夠談得上去批評、監督。”蔣洪委員說,當前要盡快制定《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實施細則,對政府必須公開的信息範圍做出細化規定,對信息公開的方式、時間節點、提供信息的責任人等都應該有規定,還要設立公開信息答疑反饋機制。與此同時,要對保密法、檔案法等進行修訂,防止其中過時的條款成為政府信息不公開的種種借口。
——建立公正的協商制度。“一些重大的涉及公眾切身利益的民生事項,其決策制定應當通過聽證、協商等方式產生。”全國人大代表張忠厚說,必須通過相關立法形成對政府的剛性約束,立法尤其要細化政府決策違反聽證、協商程序的監督機制,變政府可聽可不聽批評意見,為必須聽、主動聽,加大政府不接受監督的違法成本。
——完善廣泛的參與機制。全國人大代表、上海市委副秘書長王戰認為,政府信息公開不僅要告訴群眾政府做了什麼,還要告訴群眾政府準備做什麼,這樣才能從源頭上維護群眾的合法權益。
王戰說,近年來上海實行了“重大事項社會穩定風險預警和評估機制”,準備上大項目、出台重要法規之前,先通過網絡、電視、報紙告訴老百姓,聽取群眾意見。“有些原先計劃的項目就是因為群眾有不同看法而擱置起來,我們覺得這是好事,這種制度要堅持下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