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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總長”上任 特偵組檢察官主動請辭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0-04-13 16:21:46  


  中評社台北4月13日電/台“法務部”政務次長黃世銘今天獲“立法院”同意出任“檢察總長”。為尊重新總長人事任命權,特偵組檢察官將分別遞交歸建簽呈,讓黃世銘有彈性的人事運用空間。

  中央社報道,“立法院”上午通過黃世銘的“檢察總長”人事案後,黃世銘已備妥一紙簡易清單,羅列手中案件、目前進度所遇瓶頸、預計可能偵結時間等7項要點,下午傳真給特偵組,請每名檢察官利用這幾天準備,向他簡報。

  法院組織法規定,“最高檢察署”特偵組置檢察官6人以上、15人以下,由“檢察總長”自各級檢察署中遴選檢察官,調特偵組辦事。

  特偵組日前開內部會議,有檢察官認為,法院組織法賦予“檢察總長”對特偵組檢察官有人事任命權,現任14名檢察官均是由前總長陳聰明所任命,為讓黃世銘未來有彈性空間,特偵組檢察官將遞交歸建簽呈,交由新任總長決定。

  據了解,14名檢察官中,包括主任陳雲南等多數有歸建原單位的強烈意願,他們除在簽呈中表達尊重制度的意見外,也會詳述歸建原單位的理由;至於有意留任的檢察官,僅會在簽呈中表達尊重制度及總長人事權等意見。

  據指出,特偵組檢察官們原本規劃共同遞交簽呈,集體表達意見,但為避免外界不當聯想,決定由個別檢察官將簽呈遞到“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辦公室,讓黃世銘上任後做決定。

  黃世銘表示,法院組織法沒有“更換檢察總長,特偵檢察官就必須總辭”的規定,特偵組檢察官沒有必要請辭歸建,他會在上任後儘速與檢察官單獨面談,了解個別檢察官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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