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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兩岸共同體的家園中,人們將休戚與共,風雨同舟,福祉共享。 |
兩種理論的異同點
那麼,“一中三憲”理論與“國家球體理論”到底能否成功接軌呢?筆者不敢對兩種代表當今兩岸相關研究頂尖水準的理論作預言。但是,通過對此兩種理論的初步研讀,筆者覺察到了此兩種理論創作者的高度理論自覺。筆者認為,“一中三憲”理論與“國家球體理論”都在著力於建構兩岸共同體,而它們的差別在於建構共同體的不同路徑。
張亞中教授在《共同體是兩岸統合與第三憲的樑柱》一文中提出,兩岸統合應該為兩岸與整個中華民族的未來著想,應該透過《兩岸和平基礎發展協定》的簽署,相互承諾“不分裂整個中國”,並相互尊重彼此的憲政秩序,然後在各個領域建構各式各樣的合作與共同體機構,讓彼此相互學習、合作。(注4)這樣,兩岸共同體就充當了鞏固兩岸未來合作與發展的樑柱,達到讓兩岸人民共利,兩岸認同強化的效果。當兩岸在各個領域均逐漸融為一體時,兩岸問題也就自然解決。張亞中教授在其“一中三憲”理論中,特別重視兩岸共同體的建構,並通過引入西方新功能主義的理論論說,論證兩岸共同體的建構路徑和兩岸共同體建構的認同功效。張亞中教授認為,當前兩岸存在著國家認同、民族認同、制度認同三個面向的認同問題。兩岸共同體的成立,讓兩岸共同開始學習與分享制度的認同。兩岸如果在文化、經濟、貨幣、國際參與上建立共同體機制,經由兩岸共同管理與處理兩岸全體中國人的相關事務,自然也會有助於強化對“一中”的認同。“一中三憲”容許兩岸在“整個中國”的框架內,以兩憲為基礎,共同創建第三憲。“一中三憲”可以為兩岸在國家、民族認同的差異提供了解決之道。兩岸可以對自己的憲法制度有認同,但是也可以經由共同體的設置與運作,逐漸強化對第三憲的重疊認同。換言之,張亞中教授主張兩岸可以分別建立文化共同體、經濟共同體、貨幣共同體以及國際參與共同體等諸多兩岸共同體支部,最終搭建起兩岸共同體大廈。這樣,兩岸共同體大廈的建立就支起了一副完整的一中架構。
令筆者稱奇的是,在劉國深教授的“國家球體理論”中,劉國深教授也為人們刻畫了一幅兩岸共同體的美好圖景。“國家球體理論”認為,兩岸人民是一個命運共同體,中華文化是兩岸認同的精神家園。在大陸國務院《關於支持福建省加快海峽西岸經濟區建設的若干意見》文件發佈之後接受大陸媒體採訪時,劉國深教授特別指出,海峽西岸經濟區是“兩岸共同體的結合部”。這次尋常的媒體採訪,劉國深教授“國家球體理論”建構兩岸共同體的理論旨趣得到展現。
與張亞中教授在其“一中三憲”理論中借重西方新功能主義分析工具相似,劉國深教授“國家球體理論”也借助一個當代政治學分析工具--阿爾蒙德的結構-功能分析,並通過創造性地轉換這一分析工具來闡明“球體國家理論”的基本問題。阿爾蒙德首創的政治學結構-功能主義認為,結構指系統內履行特定功能的組列。功能指產生特定影響的行為結果。政治體系的目的是提取資源、分配利益、管制人民、提供安全。(注5)依據結構功能分析工具,可以從另一個角度解釋由200個左右的“國家球體”構成的“國際星系”。這要經由三個步驟。第一個步驟,可以首先確定聯合國憲章和國際法精神作為一個“超級國家球體”,可以用天文學意義上的恆星來稱謂。第二個步驟,可以進一步確定包括“中國”在內的200左右的“國家球體”(每個“國家球體”都是一個不同的行星)在“國際星系”中的位置--以恆星(“超級國家球體”)為中心,每個行星都圍繞恆星按照不同的軌道和速度正常旋轉。第三個步驟,根據“球體國家理論”,假定“中國”這顆行星星球球面上有一道縫隙,縫隙兩邊的兩塊球面互相擠壓(競爭、敵對)。迄今為止,兩塊球面互相擠壓並未影響到“中國”這顆行星在“國際星系”中位置。但頻頻發生的微小球體碎片脫落卻對“國際星系”造成威脅。
通過以上三個步驟,“國際星系”的結構就描繪出來了。聯合國憲章和國際法精神作為一個“超級國家球體”--恆星,它的功能是保持軌道秩序。200左右的“國家球體”--大小不同的行星們,按照恆星所分配的軌道自由運轉。“中國”這顆行星和其他行星一樣大體上也能在恆星所分配的特定軌道上自由運轉,但由於“中國”這顆行星星球球面上的一道縫隙引發頻頻發生的微小球體碎片脫落,並對“國際星系”造成威脅。“國際星系”的結構圖型表明:a.聯合國憲章和國際法精神是國際社會的基本準則;b.各主權國家要切實維護好自身的主權,以免對國際社會造成擾動;c.對內,任一主權國家要提取資源、分配利益、管制人民、提供安全--以增進人民的自由行動能力。對外,任一主權國家要避免其他主權國家對自身主權的干涉,最好的選擇就是根據聯合國憲章和國際法精神行事,這樣就能維護主權國家人民的個人自由賴以實現的“規範秩序”;d.對於中國這一特殊的主權國家來說,對內,由於“一個中國境內兩個競爭中國代表權的政權差序存在”,國家提取資源、分配利益、管制人民、提供安全--以增進人民的自由行動能力受到限制。對外,則因頻頻發生的微小球體碎片脫落對“國際星系”造成威脅,招致國際社會的不滿並導致國際摩擦。在兩岸關係發展過程中,“中華民國”政府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為爭奪“邦交國”引起的內耗、美國對台的巨量軍售耗費台灣大量資財、大陸為反對美日軍隊介入台海爭端投入的巨額軍費都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兩岸中國人民個人自由的實現--一種自由行動的能力的實現。“球體國家理論”提出的理論主張就是通過建構兩岸共同體,消除這道“縫隙”以避免內耗和外部摩擦,實現“中華民國”政府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在“一個中國”的原則上無縫隙接合,實現國家的完全統一。劉國深教授在《加強兩岸政治互信ABC》一文中,提出兩岸達成政治互信的五個步驟,其中最後一個步驟是:“兩岸雙方在經濟利益一體共構、社會和文化高度融合的基礎上,以平等和民主的方式,最終達成兩岸政治關係模式的終極安排,兩岸政治互信從美好的願景,變成人民安和樂利的現實”。(注6)顯然,劉國深教授在此文中,提出了通過深化兩岸政治互信最終實現建立兩岸共同體的目標。在劉國深教授《和平發展背景下的兩岸共同治理》一文中,劉國深教授具體論述了兩岸共同治理的歷史基礎、知識基礎、法理基礎以及共同治理的遊戲規則。(注7)這些論述表明,劉國深教授已經踏出了建構兩岸共同體理論探索的重要一步。
理論路徑上的差異
儘管“一中三憲”理論與“國家球體理論”在建構兩岸共同體上主張一致,然而兩種理論在建構兩岸共同體路徑方面卻截然不同。“一中三憲”理論在建構共同體路徑上有著建構理性主義傾向。“國家球體理論”在建構共同體路徑上則傾向於進化理性主義基礎上的自生秩序。作為諾貝爾經濟學獎獲得者和著名社會科學家,哈耶克最早區分了社會科學領域存在著的兩種理性主義秩序:建構理性主義(Constructivist Rationality)和進化理性主義(Ecological Rationality)。建構理性主義認為,人能夠根據理性原則對社會作精心規劃,道德、宗教、法律、政治、語言、文字、金錢、市場等一切文化制度都源於發明或設計,都是“精心設計之物”。進化理性主義認為,個人理性是十分有限的和不完全的,理性在人類事務中起的作用是有限的,各種實在的制度,如道德、語言、法律、政治等並不是人類智慧預先設計的產物,而是以一種累積的方式進化而來的。(注8)進化理性主義者主張社會在不斷試錯的過程中有機地發展。與建構理性主義截然相反,進化理性主義認為社會系統發生於文化和生物的不斷進化,無論人們的行動原則、標準、傳統還是道德規範的形成,都遵從自然的、內生的進化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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