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ML格式】 【 】 【打 印】 
工商局:外企資本達3千萬 命名可用中國字樣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0-05-14 13:04:07  


  中評社北京5月14日電/在廣州召開的全國工商行政管理系統進一步做好服務外商投資企業發展工作會議13日披露,國家工商總局今天出台《關於充分發揮工商行政管理職能作用進一步做好服務外商投資企業發展工作的若干意見》,提出一系列政策措施意見,鼓勵外商增加投資。

  據《深圳特區報》報道,據介紹,《意見》鼓勵外商投資現代服務業和高新技術企業發展,優化利用外資結構。對使用外國(地區)出資企業字號的外商獨資企業、外方控股的外商投資企業,注册資本達到3000萬元,從事現代服務業和高新技術產業的,可以在名稱中間使用“(中國)”字樣。而此前,有關規定對名稱中間使用“(中國)”字樣企業的注册資本要求不少於5000萬元。

  由於外國自然人不能在中國辦個體戶,中國自然人不能與外國人合資、合作,一些外國自然人或小型企業在邊境經濟合作區的身份問題一直不明確,這對邊境經濟合作區發展產生了一定影響。外資合夥法規的出台為明確這些人的身份提供了一個很好的途徑。允許外商投資設立合夥企業是一項新的制度,也是外商投資的一種新方式。《意見》中提出,要抓住外資合夥法規出台的契機,積極引導境內外自然人在區內設立外商投資合夥企業,既解決了其合法身份問題,又便於其開展經營,促進邊境經濟合作區健康發展。

  隨著對外開放的逐步深入,特別是國家加快中西部地區發展的決策部署,外商投資企業的落戶從沿海地區向中西部地區延伸,部分行業的外商投資企業也向特定區域集中。《意見》明確,繼續擴大對特定區域的外資登記管理授權範圍,根據實際需要,積極支持授予中西部地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和外商投資企業相對集中的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外商投資企業核准登記權,方便外商投資企業就近辦理登記手續,積極服務外資向中西部地區轉移和增加投資,促進區域經濟協調發展。《意見》還特別強調,工商部門對外商投資企業跨地區轉移,特別是對從東部地區向中西部地區轉移的,要落實首辦責任制,積極提供遷出、遷入登記注册等優質服務。

CNML格式】 【 】 【打 印】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