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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軍方將“天安”號警戒艦艦首殘骸打撈出水。資料圖片 |
中評社北京6月11日電/韓國監查院10日初步認定,25名軍方人士在應對“天安”號警戒艦沉沒事件中存在玩忽職守的問題。
監查院5月份應國防部的要求,對國防部和軍方在“天安”號事件中的應對狀態進行了監查。監查院在10日發表“中期監查報告”說:“監查結果認為,在戰鬥預防、準備態勢、軍情報告、應對危機、軍事機密管理等方面,國防部和軍方存在多個問題。”
京華時報報道,監查院還認為,韓國軍隊聯合參謀本部、海軍作戰司令部、海軍第二艦隊司令部,在應對西部海域高度可能發生的潛艇攻擊方面,沒有採取合適的措施,並且在“天安”號沉沒事件發生後沒有及時、如實地上報和通報這一重大軍情,國防部也沒有啟動危機管理機制和應有的應對狀態。
監查院說:“日前認定了25名國防部和軍方主要指揮官存在問題,因此通報了國防部長官,要求他根據相關法規採取懲戒等適當措施。”報告說,列入上述名單的包括13名將軍級軍官、10名校級軍官以及兩名國防部高級官員。
監查院以“涉及軍事作戰計劃等軍事機密”為由,沒有向媒體公開報告全文。但監查院局長樸時鐘在回答記者提問時表示,聯合參謀本部議長、大將李相宜因存在“指揮責任和個人責任”兩方面問題,位列名單之首。據媒體報道,李相宜“在酒後收到‘天安’號事件的報告,因此應對失措”。
韓國媒體認為,監查院的報告將引發韓國軍隊近十多年來最嚴重的一次“問責性”人事變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