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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終簽ECFA 大陸讓利逾千億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0-06-30 09:12:48  


29日上午9時,兩岸兩會領導人第五次會談在重慶舉行,會後簽署了《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海峽兩岸知識產權保護合作協議》。海峽兩岸關係協會會長陳雲林(右)與台灣海峽交流基金會董事長江丙坤(左)在會談前握手。
  中評社香港6月30日電/經過長達5年多的醞釀協商,昨日(29日)下午,兩岸兩會終於在重慶簽署了萬眾期待的《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ECFA),標誌兩岸經貿合作進入制度化軌道,兩岸關係也從此進入互信協商、互惠繁榮的新時代。根據該項協議,全台將有22,700家中小企受惠。此前國台辦負責人曾透露,大陸提供給台灣的早收清單利益將超過136億美元(約1060.8億港幣)。

  文匯報報道,昨日,海協會長陳雲林與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在重慶索菲特酒店舉行兩會第5次領導人會談,同時簽署了ECFA和《海峽兩岸知識產權保護合作協議》。其中,ECFA涵蓋了兩岸間主要的經濟活動,包括貨物貿易及服務貿易的市場開放、原產地規則、早期收穫計劃、貿易救濟、爭端解決、投資和經濟合作等。

  貨物服裝等協議緊跟 

  ECFA提出,簽署協議的目標為:加強和增進雙方之間的經濟、貿易和投資合作;促進雙方貨物和服務貿易進一步自由化,逐步建立公平、透明、便利的投資及其保障機制;擴大經濟合作領域,建立合作機制。

  雙方同意逐步減少或消除雙方之間實質多數貨物貿易的關稅和非關稅壁壘;逐步減少或消除雙方之間涵蓋眾多部門的服務貿易限制性措施;提供投資保護,促進雙向投資;促進貿易投資便利化和產業交流與合作。

  雙方同意在不遲於協議生效後6個月內,就貨物貿易協議、服務貿易協議、建立適當的爭端解決程序以及建立投資保護機制等問題展開磋商,並盡速完成、達成協定。

  協議提出,為強化並擴大協議的效益,兩岸雙方將加強經濟合作。合作領域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知識產權保護與合作;金融合作;貿易促進及貿易便利化;海關合作;電子商務合作;研究雙方產業合作佈局和重點領域,推動雙方重大項目合作,協調解決雙方產業合作中出現的問題;推動雙方中小企業合作,提升中小企業競爭力;推動雙方經貿社團互設辦事機構。

  雙方同意在協議生效後6個月內開始實施貨物貿易早期收穫計劃,在協議生效後盡速實施服務貿易早期收穫計劃,以加速實現協議的目標。

  將成立兩岸經合委員會 

  根據協議,雙方還將成立“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由雙方指定的代表組成,負責處理與本協議相關的事宜,包括但不限於完成為落實協議目標所必需的磋商;監督並評估本協議的執行;解釋本協議的規定;通報重要經貿信息;根據本協議第十條規定,解決任何關於本協議解釋、實施和適用的爭端。

  該協議簽署後,將由雙方各自完成相關程序並以書面通知另一方,自雙方均收到對方通知後次日起生效。

  台灣節省關稅超65億 

  昨日下午,台灣“財政部長”李述德表示,ECFA簽署後,兩岸關稅減讓,台灣可減少支付新台幣261億元(約65.25億港幣)給大陸。而更早些時候,有台商轉述國台辦主任王毅的話說,通過ECFA,大陸提供給台灣的早收清單利益將超過136億美元(約4300億台幣),包括石化、機械、紡織、汽車零配件等產業均納入其中。

  ECFA起源於5年多前中共中央總書記胡錦濤與國民黨主席連戰共同發佈的“兩岸和平發展共同願景”中所提出的“建立兩岸經濟合作機制”重要倡議。

  馬英九28日強調,ECFA簽訂後,台灣今年經濟增長率將從原來估計的6.14%,有可能上衝到8%。除了帶動經濟增長,也會提高台灣的就業機會,預計有2.3萬家中小企業受惠,嘉惠勞工達42萬名。


    相關專題: 第五次陳江會 兩岸簽署EC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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