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6月30日電/兩岸海基、海協兩會6月29日在大陸重慶舉行第五次“江陳會談”(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與大陸海協會會長陳雲林),雙方簽署“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onomic Cooperation Framework Agreement, ECFA)與“海峽兩岸智慧財產權保護合作協議”(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IPR)兩項協議。
中央日報網路報今天的社評說,第五次“江陳會談”順利舉辦,有以下四點重大意義。首先,就制度而言,是充分展現“對等協商”的精神,誠如海基會副董事長兼秘書長高孔廉所說,兩會自兩年前恢復協商以來,輪流在兩岸兩地舉行過4次會談、多次預備性磋商與主管機關的業務溝通。根據民調顯示,兩會“對等協商、輪流舉辦”的制度,獲得絕大多數台灣人民支持,比例高達82.6%,兩會對等協商是符合兩岸人民的高度期待。
第二,就功能而言,是“解決問題”。自1987年政府開放民眾赴大陸探親以來,兩岸關係在經貿、文化各層面往來都日益密切,目前大陸已是台灣第一大貿易夥伴、第一大對外投資地點、也是台灣人民赴外旅遊活動人數最多的地區。在兩岸交流這麼密切的情況下,自然會衍生出一些攸關人民福祉的問題,需要雙方協商解決。過去在此基礎上,兩會舉行4次會談,簽署12項協議,非常有效地為兩岸人民解決交流所衍生的各項問題。
第三,就協商的作用而言,是為兩岸“累積互信”。相對於前面的12項協議,ECFA與IPR協議所涉問題最多,也是最全面的協議,協商的準備時間最長,兩岸主管機關官員經過這樣的協商過程,使雙方互信基礎更上一層樓。
第四,就兩岸關係發展而言,是為兩岸“規劃未來”。隨著全球化與區域經濟整合的浪潮,兩會在過去建立的基礎上,為兩岸未來開創和平穩定、繁榮互惠的大環境。過去12項協議已經解決通航、通郵與部分通商的問題,通商的部分還要持續努力。這次簽署ECFA與IPR兩項議題,就是解決未來兩岸通商最重要的協議。
社評說,根據高副董事長表示,為因應區域經濟整合的世界潮流,以及今年年初東協與中陸自由貿易區的成立,兩岸有共識在達成自由貿易之前,先就經濟合作架構研究逐步加強合作的作法,以解決台灣產品在大陸市場面臨的不公平狀態。
兩岸簽署ECFA,對台灣而言重要意義,就是高副董事長所說,爭取台灣企業的公平競爭地位,促進台灣經濟發展的“良性循環”,那就是“降低關稅、促進出口、吸引投資、增加就業、振興經濟”。
對兩岸經貿發展而言,ECFA可以建立兩岸經貿交流秩序與機制、擴大貿易與投資合作,提升雙方的合作水準與互利互惠的成果。
對大陸而言,經由關稅降低,台灣生產的原料、零配件的輸入,可以為企業降低成本、提升競爭力,進而增加勞工就業機會。而台灣生產的消費品降低關稅,可以讓大陸同胞消費價廉物美的台灣農工產品。致於台灣服務業到大陸經營,更能使大陸同胞享受到台灣服務業的高品質服務。
從以上各層面來看,ECFA是積極為兩岸人民興利,是互利互惠、共創雙贏的協議,也是提升兩岸企業的國際競爭力與人民福祉的最重要協議。
此次會談兩岸還簽署IPR協議,希望透過雙方的法令、制度,建立完善的智慧財產權保障措施,使兩岸企業的品牌與專利,以及兩岸的作家、歌手等文化創意產業工作者的智慧結晶都能受到保護。
社評說,綜合而言,兩岸舉行的第五次“江陳會談”有“對等協商”、“解決問題”、“累積互信”、“規劃未來”四項重大意義,而ECFA與IPR協議,也為兩岸經貿往來建立交流機制,使雙方的投資與貿易往來更上一層樓。期望兩岸在此基礎之上,繼續協商ECFA後續的“貨品貿易”與“服務貿易”協議,以及推動文化、新聞、教育、醫藥衛生等全方位的交流合作,為兩岸人民開創互惠繁榮的美好明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