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樣本?
作為備選政改“實驗田”之一,中國市場經濟改革“頭生子”的深圳被外界寄予的期待最大。
儘管在此之前,深圳的多番相關嘗試或以偃旗息鼓告終,或者效果不甚理想。
早至2000年,時任中共廣東省委副書記、深圳市委書記張高麗領銜,以廣東省和深圳市聯合課題組編寫研究報告的形式,曾對深圳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提出“時間表”,例如效法深圳大鵬鎮兩票推選鎮長的模式,“期望通過10年左右的發展和建設,深圳市率先實現直選鎮長”,到2012年,“有可能在個別的區實現直選區長”等。
不久後,深圳又醞釀啟動行政管理體制改革,也就是“行政權三分”,但與所謂的“三權分立”有本質上的區別。
2008年,值改革開放30周年之際,深圳市政府發布《深圳市近期改革綱要(徵求意見稿)》,其行政體制改革再次引起外界關注。該《綱要》中提出,“在區政府換屆中試行區長差額選舉”“在黨內選舉中引進競爭機制,逐步擴大基層黨組織領導班子直選範圍,完善市區兩級黨委差額選舉制度”“開展部分區人大代表的直接競選”等改革設想。
幾乎同時推出的《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關於堅持改革開放推動科學發展努力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示範市的若干意見》也前所未有地將“大力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放在了各項改革之首。
這次改革嘗試被當地政策研究者解讀為“試圖把現有制度內的民主空間激活”,但迄今未進入實際操作層面。
一年半前,中央正式賦予了深圳“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的地位,意味著深圳可以名正言順地進行非經領域的改革試驗,其行政體制改革得以提速。
與2年前深圳提出《近期改革綱要》時的輿論反映類似,溫家寶的深圳講話又令“政治特區”傳聞乍起。
實際上,汪洋在兩年前主政廣東時就否認了“政治特區”這一定位。深圳政改的主要著力點是行政體制管理改革,而非涉及更廣更深的全方位政治體制改革,這在深圳政策研究界有所共識。
即便如此,在與市場關係定位最為精准的深圳,只牽一發、未動全身的行政管理體制改革也很難推行。首先是今年計劃表內的區一級大部制改革啟動遲緩,繼而在1個月前又爆出大部制改革過程中,政府機構出現了幹部配置“1正20副”的“後遺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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