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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虛位” 林濁水:法官見解有誤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0-11-07 07:56:48  


林濁水
  中評社台北11月7日電/陳水扁涉及二次金改貪污案一審獲判無罪,綠營雖低調回應,但前“立委”林濁水昨天直指北院合議庭認定陳水扁是“虛位‘總統’”的見解有誤,“這樣解釋‘憲法’是錯的!”

  聯合報報導,林濁水表示,經過“修憲”,“總統”對“行政院長”的提名權已經變成“任命權”(“立法院”對“行政院長”的同意權也已取消),且“總統”在任命“行政院長”之後還有“免職權”,當然不是“虛位‘總統’”,難怪判決理由會被抓到把柄。

  至於北院合議庭認定“總統”除“憲法”本文規定的締結條約、宣戰、媾和等權之外,依“憲法”增修條文,行政上僅兩岸、外交、“國防”為“總統”權限,林濁水也不認同。

  林濁水認為,依“憲法”及增修條文,“總統”絕不僅有兩岸、外交、國防等職權,頂多可以說他在兩岸、外交、“國防”上“有較大影響力”;例如“總統”可召開“國家安全會議”、決定“國家”安全大政方針,而經濟、財政也可能是“大政方針”之一,怎麼會“無權”呢?

  林濁水表示,台北地院判決後,很多人從藍綠角度來看問題,甚至分析對五都選舉的影響,但更該在意的是,台灣“憲法”經過多次修正,“憲政爛仗一路打下來”,連法官都搞不清我們的憲政體制與“總統”職權,這個問題比陳水扁是否有罪,或者藍綠哪一方會在選戰中得利,都來得重要。

  他認為,像陳水扁這樣的案例,若在西方先進國家,早就“政治解決”了,例如所屬政黨會逼其下台,或者將其彈劾,不會走到司法解決;但台灣情況不同,政治不解決或沒有有效解決途徑,使得民眾期待司法,“結果司法又解決不了,變得沒完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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