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月16日電/新京報今天的社論指出,“時建鋒案”能夠從一宗司法個案,演變為一宗公共事件,已然超越了司法的界限。司法的歸司法,行政的歸行政。唯願再審能達成司法正義,行政反思和制度約束能終結仍然陰魂不散的公路不當收費。
文章如下:
河南農民時建鋒因騙免公路通行費368萬,被法院認定詐騙罪名成立,並被判處無期徒刑。此案一經媒體披露,即引發熱議。但當事法院對媒體質疑一概否認,並堅挺判決是依法而為。
孰料捲入輿論風暴中心的時建鋒又爆出猛料,言其不過是為弟頂罪,主犯另有其人。此言一出,該案的基礎事實部分面臨坍塌。14日凌晨,平頂山市中院決定,對本已生效的這一案件啟動再審程序,理由是,“原判事實因出現新的證據可能發生變化”。與此同時,時建鋒弟弟時軍鋒也對媒體記者稱,他與哥哥均非主犯,他將向司法機關自首。
此案再審,合乎多數民意的期盼。但事件發展至今,已遠遠超出了原“時建鋒詐騙案”的範疇。一是此案可能關聯著案中案。若時建鋒頂包為實,其行為將涉嫌包庇罪。二是此案可能關聯著案外案。若這兩兄弟聲稱另有其人的那位“主犯”和“內鬼”能夠獲得證實,或將牽連出一系列的職務犯罪。
也正因為案情已然複雜化,再審決定雖已作出,但近期開庭卻存在不少困難。至於那些案外案,還有待偵查部門介入調查。“無告訴則無審判”,以“被動”為其屬性的法院,還需等待檢方的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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