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佩智:這個委員會是依照2009年實施的《食品安全法》成立的,主任由政治局常委、國務院副總理李克強擔任,副主任分別是回良玉副總理和王岐山副總理,16個部委的負責人都是食品安全委員會成員。委員會下設專門辦事機構,就是我們這個辦公室。
新京報:三位副總理管食品安全,是否意味著監管難度大?
劉佩智:國務院下設的其他小組和辦事機構,很多都是一位副總理負責,而食品安全委員會由三位副總理來管,一方面體現黨中央、國務院對食品安全的高度重視,另一方面是因為食品安全管理戰線太長,從田間到餐桌,涉及多個部門。如果由一個部門負責,僅聯席會議就很難召開。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成立不到一年半時間,已召開三次聯席會議,協調解決問題。
新京報:食品安全委辦公室能替代職能部門的職責嗎?
劉佩智:對於食品監管的職能部門,我們稱之為“1+4”。衛生部是綜合牽頭部門,因為標準是他們出的,風險評估也在他們那裡,所以由衛生部牽頭。另外,種植養殖在農業部,加工生產在質監總局,流通領域歸口工商總局,餐飲及大食堂等由食品藥品監督局負責。我們的主要職責概括起來是指導、監督、協調,不能取代這些職能部門的職責。例如,整治問題奶粉,則主要由衛生部牽頭。我們不僅針對上述5個部門,還對各級政府進行指導、監管和協調。
食品安全靠一部法律徒步難行
新京報:如果食品方面出了問題,如何追責?
劉佩智:根據各個部門的職責分工,大體上都能追查到。哪個環節出了事情,就會追究哪個部門的責任。但是,在兩家邊緣的地方,存在互相推諉的情況。
新京報:今後是否會對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再做完善?
劉佩智:食品安全法頒布實施,從立法到執法需要一個過程,現在這麼短時間修改法律,不太可能。當然,靠一部法律也徒步難行,今後會根據這個母法制定一些法規和行政規章,這些都將會逐步出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