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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僅6城市公布房價目標 避談居民支付能力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1-03-24 16:40:52  


  中評社北京3月24日電/截至昨日(3月23日),全國公布房價控制目標的城市仍然僅有6個,離“新國八條”規定的最後期限只剩下9天。

  《每日經濟新聞》報道,整理數據發現,即便是上述6個城市,也多以GDP或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作為參照,而“新國八條”提到的另一項指標——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卻被忽略。

  多位專家表示,將房價目標與GDP掛鈎相對簡單,但容易偏離居民的支付能力,使得上述目標“縮水”。

房價目標“青睞”GDP增幅

  調查發現,截至昨日,公布房價控制目標的城市僅有銀川、太原、貴陽、昆明、佛山、岳陽等6個,均為二、三線城市。

  另一共同點是,6個城市的房價控制目標,多與GDP或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掛鈎。太原和佛山提出,今年新建住房的價格漲幅,不高於本年度GDP增長速度;銀川、昆明則將房價漲幅目標控制在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範圍內;貴陽強調房價增幅不高於去年全國平均值(9.99%),岳陽則將上述目標明確在“10%以內”。

  根據公開資料,銀川、太原、佛山、貴陽和昆明今年的GDP預期增速分別為12%以上、13%、12%、17%和13%以上,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預期增幅分別為10%以上、10%、10%、15%和10%以上。

  上海易居房地產研究院綜合研究部部長楊紅旭指出,這些城市在制定房價控制目標時,均回避了一項重要指標——居民住房支付能力。

  1月26日出台的“新國八條”規定,各地確定本地區年度新建住房價格控制目標時,應結合“當地經濟發展目標、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上述城市“回避”了第三項。

  楊紅旭認為,經濟發展目標(通常量化為GDP增速)和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較為明確,相比之下,居民住房支付能力不易量化,但它是關係到民生的重要因素。

  一位不願具名的分析人士指出,各地已公布的今年GDP和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目前僅是一項“目標”,仍有可能上升,因此,若只參照這兩項指標,易使控房價的目標“縮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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