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區域內大國具有自我約束的善意。自我約束是一種在尊重彼此差異基礎上的合作,它涉及一種高度互信,在自我約束的同時,為他者預留出認同自己的空間。亞歷山大?溫特甚至強調,自我約束是集體身份相友好關係的最根本基礎,集體身份從根本上說不是根植於合作行為(雖然合作行為也是重要的因素),而是根植於對他人與自己的差異表現出來的尊重。
自我約束的核心不在於“國家如何成為自我約束的行為體”,而在於行為體如何把這種信息傳遞出去,即“其他國家怎樣知道一個國家是自我約束的”。當前,中國在推動東亞區域合作的進程中,就時常面臨這種困境,即如何讓區域內國家認同自身的和平崛起,如何讓它們相信中國的和平發展有利於它們自身國家利益的維持和增長。解決了這一問題,甚囂塵上的“中國威脅論”也就不攻自破了。
[1] 俞正樑、陳玉剛、蘇長和.21世紀全球政治範式[M].上海:復旦大學出版社.2005:5.
[2] 馬孆.區域主義與發展中國家[M].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2:1
(上文由《當代世界》雜誌社授權摘編,作者單位:復旦大學國際關係與公共事務學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