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ML格式】 【 】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 
最高法:將同最高檢公安部統一醉駕入刑標準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1-05-27 16:26:38  


 
  主持人:但是有一種觀點認為,就是在我們國家的法律體系裡面,從違法到犯罪之間這個跨度太大,這就需要有一些中國特色去彌補它。

  白岩松:法律不是鬆緊帶,我覺得在醉酒和飲酒駕車方面是清晰的科學數據放在這兒,80mg/100ml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標準,我舉一個例子,你即使醉駕了,但是也沒有造成後果,也輕微就不一定入刑。你我沒有持槍權,但是我們某一天拎著槍,天安門廣場轉悠半天,我沒造成任何危害呀,是不是就不入刑啊?你非法持槍就是犯罪。好了,醉駕入刑指的是,你只要喝醉酒了,並且開車就是入刑了,而至於造成更大的後果,那就不是拘役6個月所能解決的了,那可能是3年、5年,甚至死刑都有可能,你要再逃逸的話,那是另外一個問題。所以我覺得這兩個“對”都不擁有,內容不一定對,時機更不對了。

  主持人:那好,對這個問題我們不妨來聽聽法律方面的專家是怎麼看的。

  韓玉勝(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對這一條的把握,應該是按照《刑法修正案(八)》條文的表述把握,但是由於最高法院的一位領導在一次會議上講了醉駕並非一律入刑,要考慮它的情節,要考慮刑法怎樣規定,所以正因為這樣,似乎給人一種印象,大家覺得公檢法機關認定醉駕入刑上認識不一致。事實上,從《刑法修正案(八)》的規定來看,它規定只要達到了醉酒狀態,就應該按照危險駕駛罪來定罪處罰。那所謂情節,情節已經包含在條文的規定當中,因為醉酒狀態,按照咱們現在的規定是血液當中的酒精含量達到了80mg以上,就應該認定已經構成了醉酒駕駛的狀態,就應該構成犯罪了。至於說他其它情節,實際應該是沒有達到80毫克以上的,我認為不構成犯罪,這是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只要達到或者超過了80毫克以上,那麼就認為他的行為應該按照犯罪來處理。在這一點上,我想公檢法三家機關認定上應該是沒有分歧的。

  主持人:岩松您怎麼看韓教授的觀點?

  白岩松:不用看,我覺得剛才聽完韓教授的說法,跟我之前剛才回答你的問題時候的說法是一致的。因為區別在於80mg/100ml之上和80mg/100ml之下,那一句話你可以變成醉酒駕駛也可以有重輕,情節輕微的話,不一定入刑,我覺得大家的頭腦馬上就會產生一種錯亂,然後很多僥幸心理又誕生了。我們先來看結果,北京從實行了醉駕入刑之後,就是5月1日全國實行,但是在北京的數字顯示,跟去年同期相比較,醉駕的行為被查處的減少了八成,原來可能是250起,現在才查到了50起,下降的幅度多快。但是一個個別的語言容易產生誤解和分歧的語言,又會使在僥幸心理的驅使之下,是不是又會使這種行為重新起死回生,所以我覺得要慎重。

  主持人:還有一種觀點,今天我看到,就是說法律上有一個話叫罪罰相當,可能他這個情節的確太輕微了,所以說這個罰是不是應該是?

  白岩松:我再次強調,沒到醉酒程度的時候,可能就是罰,到了醉酒程度之後,是不是統一的量刑,也不一定,否則他為什麼要拘役2個月到6個月期間呢?這指的是醉酒駕車,但是如果醉酒駕車造成了非常嚴重的後果,甚至造成交通逃逸等等情況,那就不是6個月能打住的了,那就會有更高的刑法對你的這樣的處理,所以我覺得這本身並不是說一個容易混淆,它有不同的階次,法律會針對你不同的犯罪行為都有不同的對待,但是一個底線在於你得達到了醉駕的程度,沒到醉駕的時候,甚至不會入刑。

  主持人:在醉駕入刑將近一個月的時候,恐怕我們應該仔細考慮這樣的一個問題,就是執行法律的這個嚴密性,是否要比嚴厲性更應當率先去考慮?

  (播放短片)

  字幕提示:2011年5月26日廣州首批13宗醉駕案以“危險駕駛罪”提起公訴。

  李啟新(廣州市檢察院公訴一處處長):我們現在起訴的13宗案件裡面有5宗是因為醉酒引起交通事故的,造成財務毀壞,有些甚至是在醉酒以後逆行。

  解說:醉駕入刑施行近一個月,從5月1日凌晨第一起醉駕被查,截至5月19日,廣州市檢察機關共受理醉駕案15件,共15人,其中5宗造成了交通事故。今天以危險駕駛罪提起公訴是已經辦結的首批13宗。

  李啟新:那我們這批13個案子,首先一個是為了起到宣傳、警示、教育的作用,同時加深全社會對這個罪名及其危害性的認識。

  字幕提示:2011年5月25日北京市石景山區法院公開審理三起醉駕入刑案件。

解說:這三個人當中,一個人是因為發生了刮蹭事故,處理事故的時候被民警查出了醉酒,另外兩個人是在開車的時候被民警查獲的。不管有沒有發生事故,結果都是一樣的,拘役三個月。

  字幕提示:2011年5月23日江蘇常州武進區法院開庭審理三起醉駕入刑案件。

  解說:庭審中三人均以認罪,公訴機關認為三名被告人醉酒駕車,應當以危險駕駛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字幕提示:2011年5月17日北京市東城區法院公開審理三起醉駕入刑案件

  2011年5月17日9:00陳家醉駕案庭審

  陳家:希望你們能夠原諒我,原諒我的過失和無知。

  字幕提示:2011年5月17日14:00北京醉駕入刑第一人李俊傑案庭審

  李俊傑:我對別人造成威脅,是我的不對。

  字幕提示:2011年5月17日14:30高曉鬆醉駕案庭審

  高曉鬆:我沒有任何要為自己辯護的,我有的全部就是懺悔,酒令智昏,以我為戒。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 


CNML格式】 【 】 【打 印】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