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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資萊陽租地種糧 外資摸進中國農業鏈前端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1-06-09 09:42:40  


 

  事實上,宮學斌的企業發展模式從未與土地失去直接聯繫。自上世紀90年代,“基地”建設摸索了一段時間,也作了各種嘗試。當時,家庭聯產承包在中國已進行十餘年,耕地已經細分到戶,宮學斌認為,把土地挨戶集中起來的可能性不大。

  宮甚至打主意花錢買或者租用部隊農場和飛機場周圍的閑置土地,但嘗試無果。2001年後,龍大公司的種植基地擴展,最終還是回到農民承包的土地上來。“剛開始發展基地時,比較困難,包括大戶和村里,對這一塊沒有什麼概念。”龍大基地科科長鄒仁才說,發展基地最大的困難在於地方政府,“有些地方的地不租給你,也不和你置換。”

  2006年1月1日,《農業稅條例》被廢止,延續兩千多年的農業稅成為歷史。“基地農業”的發展迎來契機。

  鄒仁才認為,農業稅全免,村里沒有收入了,這成為從村委到農戶進行基地生產的直接動力。

  龍大於2002年開始簽訂直屬基地。2006年後,龍大基地規模擴展提速,“一二百畝的土地,由公司和村里簽合同,把地租下來,15年或者20年,再找比較好的管理者來管理。”

  2007年,龍大直屬基地1200畝,2008年,龍大僅在泰安就發展了1500畝基地,目前已達11.3萬公頃。

  拿下大片土地的原因簡單,鄒仁才稱:“地方政府一支持,我們的工作要好做得多。”

  農民仍處利益鏈末梢

  在調查的過程中,不同層面的萊陽人對“基地”的來源,大多會強調是和種植大戶、也就是“地老板”簽的租約。

  “龍大把成片的地要去了,自己想種地就不行了。我家一畝六分地,都叫龍大拿去了。”一名萊陽農民說。

  事實上,相當數量土地來自村集體留存,再由龍大交給種植大戶。大明村會計宋學玲認為,村里的機動地依法不能超過5%,且不能長時間流轉。

  土地流轉的不同利益相關者,各自看到和說出的是不同的土地流轉利益觀。這一說法上的微妙差別,恰恰折射了當前農地流轉的一大困局:村集體和農民,誰應是農村土地流轉的主體?

  十七屆三中全會後,農民對土地有了長久承包權,但中國社科院農村經濟研究所研究員黨國英認為:“原有的合同不一定要解除,但需重新讓企業和農戶簽訂合同。”

  曾有群眾到萊陽農業局農經中心投訴,要求村里把多占的機動地退出來。農業局相關負責人說:“這已經是幹群矛盾的突出點。”

  黨國英認為,基地生產模式吸納了大量農村剩餘勞動力,給社會帶來的經濟效益是無法衡量的。

  作為基地模式的開創者,龍大的基地覆蓋了10省區70多個縣市,約有5萬戶農民為其種地。龍大公司近2萬名員工中,88%來自省內外經濟欠發達的農村。

  “但要說它好,我也很無奈。”黨國英認為,理想局面是土地由種田大戶自己流轉,農民自願,產生的規模效益留在農民自己手上,農民借助規模去闖市場,從市場上獲得收益。

  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萊陽市政府人士表示:“耕地如果可以變為建設用地,農民才有大錢可賺。不過,這在當前的土地管理法規下是不可能的。”

  “現在農民只能拿基本的地租,收益被商家拿走了,農民拿的還是低端的、末梢的收入。”黨國英說。(來源:每日經濟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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