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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者:中國須加速開發南海
http://www.CRNTT.com   2011-06-23 12:01:16


 
  潘國平(西南政法大學中國—東盟法律研究中心副秘書長):武力解決南海問題,從現有的中國已經簽署的國際法框架來看,已經基本不可能。中國被兩個國際文件所約束:一是《東南亞國家友好條約》,二是《南海各方行為宣言》;中國承諾放棄使用武力解決領土和海洋爭端。但是,這並不等於說南海沒有發生武裝衝突的危險。沒有加入《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美國,主張在南海有飛越航行自由,在沿岸國專屬經濟區有軍事行動權,甚至與南海國家近期頻頻軍演,激化南海局勢。中國堅決反對第三方國家軍事介入,為確保領土領海不被蠶食,維護中國在南海九段線的歷史性權利,在必要時,可以聲明退出上述國際文件和《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依據聯合國憲章第51條賦予的天賦自然權利,行使國家自衛權,予以武力反擊。

  鄭永年:中國應該將南海問題中的“南海海上航道”和“主權爭議”區別開來。航道安全是大家共同的責任,中國應該高調表示和美國、東盟、日本共同負責,尤其要表示出願意和美國共同維持國際航道安全的姿態。中國和美國之間貿易量巨大,美國不會因為這是越南,就支持越南。中美在其他方面合作好了,美國是不會站在越南一邊的。

  潘國平:南海共同開發不是沒有可能,建議中國和爭端各方可以共同設立一個區域共同基金,中國可以擔負起地區大國的責任,為區域發展多做貢獻,南海各國攜手起來打擊海盜、承建海上設施、確保航道安全,造福南海周邊的近15億居民。

  吳士存:在南海,中國多年來基於大局意識始終保持著自我克制。但有時候中國釋放的善意並不一定能得到有關爭端方的理解和響應。2005年中菲越正式簽署了《在南中國海協議區三方聯合海洋地震工作協議》。該協議自2008年執行期滿後,菲律賓卻單方面與英國一家能源公司達成協議,不斷在中國南沙禮樂灘海域非法開展油氣勘探活動,中菲3月份在禮樂灘海域的摩擦事件就是明證。

  現在的問題是,既然越南、菲律賓等有關爭端國不願意“共同開發”,那麼在適當時機,中國就應該主動開發,從而維持爭議、保持存在、促成合作。軍事上要淡化外界的猜疑,經濟上要加強實際存在,中國在爭議海域開發越晚,影響力將越弱,將來在南沙的維權成本就會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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