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問題涉及中國國家利益和海洋權益以及與部分東盟國家間的雙邊關係,通過和平方式和雙邊談判途徑解決南海問題符合有關各方利益,也有利於維護南海地區的和平與穩定。
中國政府一貫主張以和平方式談判解決國際爭端。根據這一精神,中國已同一些鄰國通過雙邊協商和談判,公正、合理、友好地解決了領土邊界問題。因此,中國願同有關國家根據公認的國際法和現代海洋法,包括1982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所確立的基本原則和法律制度,通過和平談判妥善解決有關南海爭議。中國政府早在20世紀80年代就提出“擱置爭議、共同開發”的主張,向國際社會承諾,願意在南沙爭端問題上,同有關爭端國擱置主權爭議,實現共同開發。
中國言必信、行必果。鄧小平曾指出:“東南亞國家是中國的近鄰,同東南亞各國建立和發展長期穩定的睦鄰友好關係,是中國外交政策的一項重要目標。”為此,中國積極推動與東南亞國家的關係,並開始加強與東盟組織的關係,大膽探索解決歷史遺留問題的新辦法。
中國與東盟國家政治互信不斷增強。近年來,中國進一步採取實際措施加強和充實中國與東盟的戰略關係,如任命首任駐東盟大使,積極支持東盟共同體建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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