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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路客運保費12年168億 去向成謎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1-07-28 09:03:28  


  中評社北京7月28日電/中國網絡電視台報道,“723”甬溫線特別重大鐵路交通事故死亡旅客賠償金標準確定為50萬元。不過,這50萬賠償中,有部分是乘客自己“被動”購買的保險賠償——火車票價2%是“人身意外傷害強制保險費”。

  據鐵道部歷年年報統計顯示,從1999年到2010年,鐵道部共收取“人身意外傷害強制保險費”高達168.75億元,從1951年開始收取的費用更是難以計算。

  從1951年開始實施的《鐵路旅客意外傷害強制保險條例》就做出了相關規定,一直沿用至今。

  兩相比較,鐵道部的保費賠償總金額可謂九牛一毛,且單筆每次保險理賠標準僅為“2萬元”,不僅如此,據記者多方核實,火車保費收入被劃入鐵道部“運輸收入”,並沒有委托第三方保險公司經營。

  過去12年收取保費168.75億

  當乘客們乘坐D301次從北京向福州進發時,他們或許沒有想到,690元的全價票中,有13.8元是“人身意外傷害強制保險費”。

  就是這13.8元為受傷甚至不幸去世的乘客們提供了部分保險。然而,通過龐大而繁忙的鐵路客運體系,鐵道部歷年來到底收了多少“人身意外傷害強制保險費”,卻一直很難說清。

  記者查詢歷史資料發現,國內火車票強制保險最早見於1951年政務院財政經濟委員會頒布,規定“旅客之保險費,包含於票價內,一律按基本票價2%收取。這就意味著,從1952年開始,鐵道部就開始收取相關保險費用,到2011年,收費長達60年。

  記者通過鐵道部門相關人士查詢1998年前的相關數據,但只查到運輸旅客數量,具體客運收入無法獲知,因此也無法獲得相關保險費用。

  但1998年之後的數據,也即近十多年的“人身意外傷害強制保險費”卻可以通過估算,呈現在我們面前。

  根據鐵道部歷年財務報表顯示,2006年-2010年的客運收入分別為728億元、823.93億元、929.96億元、1090.47億元、1344.91億元。

  按強制保險2%的比率來算,鐵道部在2006年-2010年這5年的強制保險費收入分別為14.56億元、16.4786億元、18.5992億元,21.81億元、26.90億元,五年總計約98.3478億元。

  而根據鐵道部門相關人士提供的年報內容顯示,從2001-2005年,火車客運收入共2665億多元,按照2%的比例,收取的保險費約為53億元。

  這就意味著從2001年到2010年,鐵路客運保費收入高達151.3478億元。

  記者進一步調查得知,2000年鐵道部客運收入為461.5億元,1999年鐵道部客運收入為408.76億元,這意味著這兩年鐵道部“人身意外傷害強制保險費”收入為17.4052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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