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被毀車頭車廂是分析事故原因的主要依據,為何對列車車頭“挖坑填埋”?
答:這一說法不屬實。在救援過程中,橋上有三節車廂擠壓在一起,為使救援人員對中間一節受擠壓變形嚴重的車廂進行徹底搜救,必須把兩端車廂移開。按救援方案,要在橋下使用大噸位汽車吊,才能將兩端車廂移開。為使汽車吊進入場地作業,須對橋下場地進行清理。這樣就需要將橋下較完整的車廂整體外移,對散落的部件,包括撞碎的車頭部件,採取外移並集中堆放在取土坑中,為吊車作業騰出場地。所有部件和車體絕沒有實施掩埋,更不存在銷毀證據的問題。現場搜救工作結束後,車體和集中在取土坑中的零散部件,被統一轉運至溫州西站,作進一步調查處理。
問:動車上裝有“自動停車系統”,遇有險情列車會自己緊急停車以避免相撞,但“7.23”事故發生時相關自動系統為何沒有發揮作用?
答:事發當時,由於雷擊造成溫州南站的信號設備故障,正常行駛的D3115次列車列控車載設備由於接收的碼序不穩定,造成停車後按規定緩行。此時,防護D3115次列車的後方信號由於列控中心的數據採集板軟件設計嚴重缺陷,造成本應顯示紅燈的信號錯誤升級為綠燈,致使列車運行控制系統沒有發揮作用,造成D301次列車按照錯誤顯示的綠燈進入區間,與前行的D3115次列車發生追尾事故。
問:根據列車時刻表,應該是D301在D3115之前,為何D301會行駛在D3115後面並發生追尾事故?車站調度是否存在問題?
答:由於D301次列車晚點,導致D301次列車行駛在正點運行的D3115次之後。後方運行的D301次列車由於信號顯示錯誤與D3115次發生追尾。這起事故也反映出現場作業控制不力,人員應急處理的素質有待進一步提高,說明有些鐵路企業的安全基礎還比較薄弱,鐵路部門一定要汲取血的教訓,切實加強安全管理。
問:中國高鐵、動車是否存在重大安全隱患?
答:經過多年發展,中國高鐵工程建設、裝備製造、運營管理等多方面取得了重大技術進步,但也面臨著許多發展中的困難和挑戰,我們對中國高鐵未來發展仍然充滿信心。
我們深切感受到,沒有安全就沒有高鐵的可信度。我們將進一步提高建設和運營管理水準,確保高鐵運行安全。
問:在售票實名制情況下為何沒有據此統計傷亡、失蹤人員,然後再進行現場清理?
答:事故傷亡人數是由地方政府相關部門統計確認。我們了解到,最新確認的事故遇難人數為40人。正因為實行動車車票實名制,才為後期辨認身份、統計傷亡、行李認領等提供重要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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