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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前高官同倡外傭案要人大釋法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1-08-14 09:16:46  


  中評社香港8月14日電/高等法院下星期將就外傭居港權司法覆核進行聆訊,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昨日首度詳細回應,指政府一旦敗訴,行政措施無法解決問題,並強調憲法上人大常委有權釋法,不應視為“洪水猛獸”。前保安局長、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更表示,人大今次應該趁機會透過解釋《基本法》第24條,同時處理外傭居權及內地孕婦嬰孩在港出生即享有居港權兩個問題;但法律學者、自由黨和公民黨均表示反對釋法。

  明報專訊,外傭案與內地孕婦嬰孩在港出生即享有居港權,都與《基本法》第24條有關。其中第24(2)(4)條指,在香港通常居住連續7年的非中國籍人士,都可享有居港權,有關條文將為外傭案的主要爭議;而第24(2)(1)條則指在香港出生的中國公民可享有居港權,終審法院於2001年“莊豐源案”中裁定內地父母在香港出生的嬰兒亦享有居港權,打開了內地孕婦來港產子爭取居港權的大門。

  梁:討論釋法時間還太早

  前律政司長梁愛詩昨日首次詳細回應外傭案可能引發人大釋法,她說,目前討論釋法時間還太早,應視乎事態發展再作決定。她強調,憲法上,人大具有解釋《基本法》權利,“如果係合理、合法解釋,就唔應該當佢係洪水猛獸”。她表示,當行政長官執行《基本法》職權時遇上困難,有責任報告國務院,再由人大決定是否作最終解釋,人大常委過去使用解釋權,“是為解決香港自己不能解決的事”,強調釋法不會破壞香港法治,“如果依法行使憲制上的權力,點會影響司法獨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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